我市2017年春季城区学校收费标准出炉

12.02.2017  14:06
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日前,市物价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通知,公布2017年春季我市城区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   据了解,今年春季,我市城区重点高中学费为每生每学期400元,城区一般普通高中(含重点建设高中)学费为每生每学期270元,职业高中学费为每生每学期265元,职业中专为每生每学期425元,特色高中比照重点高中标准收取。   高中生、初中生校服每生夏装、春秋装各两套,夏装每套最高不超过70元,春秋装每套最高不超过90元。小学生校服每生夏装、春秋装各两套,夏装每套最高不超过60元,春秋装每套最高不超过80元。   我市严禁将普通高中毕业证书费(不含会考证书工本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午休管理服务费、中小学作业本价格(代收费)、讲义资料、试卷、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计算机上机、取暖、降温、饮水、校园安全保卫等作为服务性和代收费事项收费。严禁各级各类学校代收商业保险费,严禁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严禁地方政府、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记者 蔡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