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4年春节期间 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通知

24.01.2014  17:20
 

各设区市环境保护局,核技术应用有关单位:

2014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我省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消除隐患。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核技术应用单位要站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健全和完善辐射安全管理机构,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做到专人负责。

二、做好自查工作。各核技术应用单位要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根本方针,认真落实核与辐射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自查工作。重点排查放射源使用(储存)场所辐射防护安全管理情况,加强对待送贮、闲置放射源安全监控,防止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确保核技术应用设施安全可靠运行,公众安全得到保障。

三、抓好跟踪督查工作。各设区市环保局要对各核技术应用单位的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对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督促整改,逐一抓好落实,确保放射源安全受控。

四、做好各项辐射安全应急工作。各设区市环保局和核技术应用单位在春节期间,要建立好值班制度,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应急响应准备,发现异常及时按程序报告。

五、其他事项

各核技术应用单位要按照环保部监督检查程序表逐项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表,于 2月20日前将自查情况报省、市环保部门。

 

联系人:齐骞(0791-86866673);

朱昱凯(0791-86866695)

 

附件:核技术应用有关单位名单

 

                                                              2014年1月20日

附件:

核技术应用有关单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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