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档案局积极部署2015年档案移交工作

12.05.2015  13: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第9号令,切实推进市档案馆档案资源建设,近日,抚州市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到期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对2015年到期档案移交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力争做到到期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一是明确范围和内容。依据《档案法》、《抚州市档案收集范围和内容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明确了凡属列入2015年接收范围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到期移交档案的范围及内容。二是提出档案案卷的要求。对移交进馆的整理质量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于需要依照专业档案进行管理的档案,需向市档案馆移交电子档案目录。三是强调移交接收档案的时间。市档案馆将有计划、分批次进前往相关立档单位,对移交档案的准备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拒不移交或不按规定移交的单位,将依照《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抚州市档案局 冯绍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