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完成2016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自查工作

04.06.2016  05:21

  为进一步加强资质认定获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构建立体监管网络,培养合理、规范、有序运行的检验检测市场,根据国家认监委和省质监局统一部署,近期,赣州市质监局组织全市获得资质认定证书检验检测机构开展2016年度自查工作,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重点对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管理、工作场所环境、设备设施管理、标准管理、样品管理、文件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自查。
  截止目前,赣州市159家检验检测机构完成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上报国家认监委“检验检测服务业统计数据直报系统”,实现100%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