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前开展2014年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

08.01.2014  12:06

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制定方案,下发通知,确定在2014年1月1日至4月30日期间开展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根据安排,2014年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比往年提前和增加一个月。

通知指出,全省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是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十六字方针,推进森林防火“责任、扑救、预防体系”建设的重要举措。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精心组织,积极推进,狠抓野外火源集中整治、森林防火宣传、森林火灾案件专项查处、人工增雨作业和森林防火督察等五项工作。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的力量,联合行动,形成合力,确保全省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取得实效,确保这一特殊紧要时段全省林区森林防火安全稳定,以扎实的工作夺取2014年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的全面胜利。

平安春季行动”结束后,省森林防火总指挥部组织专项检查,开展春季森林防火平安县、森林防火平安春季行动优秀组织奖评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