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通报全市2015年水利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11月18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全市2015年水利建设工作进展情况通报》,对全市各县(区)进度严重滞后项目,分县进行了专项通报。
通报明确指出: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是应对当前经济下行,稳增长、促发展、惠民生极其重要的抓手。确保年底如期完成各项水利建设任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下达的政治任务,必须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因此,各地要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出发,切实承担起政府主体责任,采取超常规措施,全力以赴加快水利工程建设进度。
为切实加快工程建设进度,通报要求各县(区)按照以下要求抓好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召开专题会议。即日起,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水利建设工作,并尽快召开一次全县(区)水利建设项目调度会,充分调动各部门、各乡镇的积极性、主动性,迅速掀起加快推进水利建设的新高潮,全力以赴推进工程建设。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限时解决问题。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通报项目,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深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限时解决问题。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各县(区)政府要向市政府作出承诺,明确解决问题的具体时间,制定工作进度计划,确保年底如期完成建设任务。承诺书加盖县政府公章后报市政府。三是建立问题台帐,实行销号制度。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通报项目,各地要建立项目问题台账,加大跟踪调度力度,实行问题销号制度。对每个项目,要落实一名县(区)领导,全程跟踪项目施工进度,要做到一日一调度、一周一督导,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通报要求下一阶段,市水利局要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对工程建设进度推进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县(区)要及时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进行约谈和专项督办,对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的地方,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