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水资源公报编制工作质量,省水文局按照厅水资源处及省水文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于2月21日至23日在新余召开《2013年水资源公报》工作会议,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谢元鉴、省水文局分管领导、省水文局总工、各设区市(鄱阳湖)水文局分管领导及省、市两级公报编制人员参加会议。
《江西省水资源公报》是我省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依据。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办资源函【2014】36号文件)《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资源公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当前水资源公报中用水总量统计方法较为粗放,为改进统计方式与方法,要从以往以区域为统计对象的指标定额方法,逐步过渡到以取水用户为统计对象。省水文局就《2013年水资源公报》编制有关技术要求和调查要求进行传达和培训,会议审查了各设区市上报的《2013年江西省水资源公报》简报初步成果,对《2013年江西省水资源公报》初稿开展讨论,并走访了新余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取用水端),袁惠渠工程管理局(供水端),实地勘查了解两大供用水户的水资源利用现状。
谢元鉴处长要求编制单位要充分认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的重要性,随着考核制度的逐步推进,我省将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逐渐将对地方的发展形成倒逼机制,促进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因此,水资源公报发布的数据对行政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对工农业发展有重要影响。水资源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管理,涉及社会各行各业,地位的提升也使得工作量加大,责任感增强,希望公报编制人员要开拓思路,更加全面调查、深入分析、加强研究,把握时间节点,编制出高质量的水资源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