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3.91万元

27.03.2014  01:36

  今视网3月26日南昌讯(记者 李星)26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西确定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3.91万元。工伤发生时间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期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此数据予以核定,已按2013年标准发放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按新基数核定并补发。

  据介绍,根据部社保中心关于核定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基数的要求,以2013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确定我省2014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53.91万元。

  同时,记者了解到,工伤发生时间在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期间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此数据予以核定,已按2013年标准发放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按新基数核定并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