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民政事业全面发展
2013年全省民政事业全面发展,充分发挥了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
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2013年全省270多万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和改善。为有效应对风雹、洪涝、干旱等灾害,省减灾委、省民政厅启动救灾四级应急响应4次、三级响应1次,市、县共启动救灾应急响应18次,下拨中央和省级救灾资金4.12亿元,调拨一批救灾棉被、毛巾被、草席以及方便食品等物资,完成6278户因灾倒房重建任务,创建减灾示范社区151个,参加政策性农房保险农户达到125万户,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不断加强。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加快建立,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58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2000万元,实施重大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8个;安排省本级福彩公益金1.91亿元,支持各地新建、改造社会福利中心38所、敬老院246所、光荣院7所、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115所、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100所,扶持民办养老机构48所,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高龄老人津贴制度在9个设区市全面建立,免费为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市内公交车办理人身意外保险。孤儿基本保障政策向困境儿童拓展,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安排资金4000万元,支持建设儿童福利机构18所,其中省级孤残儿童康复训练基地5个。福利彩票发行总额达到48.7亿元,筹集公益金15.7亿元。慈善组织纵深发展,慈善模式不断创新,社会捐助工作有序推进。
社会福利事业不断推进。2013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2年的170元/人月提高到200元/人月。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012年的350元/人月提高到400元/人月。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由2012年的400元/人月提高到2013年的500元/人月。向城市低保户发放低保金26.8亿元,向农村低保户发放低保金22.5亿元。各类收养性社会福利单位达1900个,其中床位数16.2万张,收养人数14.3万人,得到临时救济的困难户数达4.8万人次。销售社会福利彩票48.7亿元,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15亿元。彩票公益金的筹集为发展社会福利、社会保障和公益事业,救助特殊困难群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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