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是生命线,发展是硬道理 ——2009年江西省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座谈会在昌举行

01.10.2013  15:34

      3月23日至24日,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召开了全省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座谈会。省知识产权局局长赖光松、副局长马林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全省专利代理机构负责人、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和南昌代办处有关人员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由省知识产权局专职副书记葛松如主持。
        马林英副局长首先介绍了我省专利工作情况和专利代理机构现状,她指出,我省专利代理机构发展较平稳,代理量逐年增加,为广大专利申请(权)人提供了大量服务,也为我省专利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了较大贡献,但也存在机构发展不平衡、代理率不高以及代理人结构不太完善等问题。她希望,全省专利代理机构一是要提高认识,强化服务质量,二是要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自律,促进和谐发展。
      葛松如副书记接着传达了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会议精神并介绍了南昌代办处2008年工作情况。他指出,南昌代办处开业9个月来严把质量关取得了喜人成绩。南昌代办处的良性运转也为我省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较好的申请平台。他同时强调,各代理机构也应严把专利代理的质量,不断提高执业水平,以树立我省专利代理机构的良好形象。
      赖光松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代理机构为我省专利事业的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他指出,代理机构首先要充满信心,要有把我省代理事业做大、做强、做出影响力的决心。目前我省的专利申请量尚有很大的增长空间,只要代理机构把代理工作质量放在首位,加大宣传力度,树立良好公众形象,拓展咨询与服务业务,严格遵守《江西省专利代理行业承诺责任书》,全省专利代理事业一定会和谐、稳健发展。
      会上,各代理机构分别介绍了自身发展的情况,并就一些共性问题展开了热烈的交流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代理机构要把质量当作代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本次会议的召开,为我省专利代理事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良好地推动作用,会上首次共同签署的《江西省专利代理行业承诺责任书》,不仅为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提出了行为规范准则,更是规范了我省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有利于提高代理机构信用度和公信力,有利于遏制专利代理行业不正当竞争,有利于切实维护专利申请(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使各代理机构在专利管理部门、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的共同监督下规范执业。
(后附《江西省专利代理行业承诺责任书》)

                                                                                                                                      (江西省知识产权局 专利管理处)





附件:
江西省专利代理行业承诺责任书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四日)
为建设和谐创新型江西,树立专利代理机构诚实信用形象,维护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的正常秩序,提高我省专利代理机构信用度和公信力,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签订本责任书,并接受国家有关行政机关、同业、社会公众及媒体的共同监督。
一、坚持“诚实”、“守信”原则,恪守职业道德,依法执业,积极维护本行业的声誉。
二、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不断提高执业水平和代理质量,切实维护专利申请(权)人的合法权利和权益。
三、保守委托人的委托事项,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将有关代理事项告知他人。
四、不进行以下不正当竞争行为:
1.利用新闻、广告、网络等媒体做夸张、虚假以及容易引起误解的宣传来招揽和承接业务;
2.诋毁同行,抬高自己,进行恶性压价竞争,扰乱市场秩序;
3.给委托人或介绍人各种名义的财、物和利益许诺等商业贿赂;
4.为招揽业务,向委托人宣传自己与政府机关、执法机关及工作人员有密切关系;
5.其他不正当竞争手段。
五、不就同一件专利申请或者专利案件接受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委托人的委托,不就同一件专利纠纷案件同时接受原、被告双方的委托,以防止内部恶意串通、损害双方委托人的利益。
六、坚持客观、独立、公正执业,自觉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指导的年检,及时报送年检登记表和有关年检材料,做到数据资料真实、完整,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
七、自觉遵守以上承诺内容,如有违背行为并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八、本《承诺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