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西省体育局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要点

16.04.2014  20:10
2014年,全局综治工作(平安建设)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全省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省综治工作(平安建设)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以确保实现综治安全“1000天”为目标任务,继续做好综治安全工作,深化平安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夯实基层基础,进一步提升综治安全管理总体水平,为全省体育事业稳步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注重做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1.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教育工作。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合情、合理、及时地解决干部群众反映的问题、建议,防止赴省进京等非正常性上访事件的发生。 2.继续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社会和谐稳定、涉及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决策,进行调研论证、风险评估,严格审批程序,防止因决策不当导致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 3.完善突发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着力加强各类公共安全隐患的排查、研判、预警、处置的工作能力,最大限度防范和降低社会稳定风险。进一步落实重大节日、重要时期、大型活动期间的信息报送和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全局安全稳定。 二、继续推进深化平安建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4.按照《深化平安江西建设行动方案》总体要求,继续抓好我局平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以增强公众安全感为立足点,以基层单位平安创建为重点,深入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处(科)室、项目运动队、平安家庭的平安创建活动。 5.继续推进挂点帮扶工作,有效整合帮扶资源,提升平安创建层次和水平,定期沟通,加强交流,着力解决点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点上平安建设深入开展。 6.全面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贯彻落实省体育局《关于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纠纷和与行政管理相关的纠纷。 7.加大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力度。对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矛盾,经常性开展大排查、大调处活动,积极推进“枫桥经验”,强化基层化解矛盾的力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初始阶段,实现排查化解工作动态化、常态化,做到 “小问题不出部门,大矛盾不出单位,疑难纠纷不出体育局”。 三、加强和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8.进一步加强我局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大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力度,以提高发现、控制和打击可防性案件的能力。 9.加强专职保卫、兼职保安、群众巡逻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保卫制度。逐步推进安保队伍社会化建设,积极探索购买社会公共服务工作,把防范资源和群防群治力量最大限度整合配置到治安复杂、案件多发、群众需要的重点部位和时段,做到联动互补。 10.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物资、重要档案资料的安保,严格枪支弹药、化学危险品、医用禁药品出入库制度。完善对公共娱乐场所、重要区域、健身场馆的巡逻值班。 11.加大物防技防的改造力度,把技术防范措施落实到单位重点部位、对外开放的体育场馆和生活区,不断提高技防监控覆盖面,不留死角。 四、加强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 12.重视加强单位安全生产、安全保卫工作,加大综合整治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重点抓好对外开放的公共场馆、健身训练场馆、职工宿舍区、重点要害部位的治安排查整治。加大对非机动车辆被盗、机动车辆管理等综合治理工作力度。持续开展校园、幼儿园及周边治安整治,维护校园周边安全稳定。 13.预防和控制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做好运动员、在校学生和干部职工子女等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服务和求助工作。 14.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大力加强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药品等重点物品的管理,规范训练操作规程,落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制,有效整治道路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隐患,有效排查各类工程建设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发生重大恶性案件、群死群伤和治安灾害事故。 15.继续抓好院内环境综合治理,加强院内大型活动、车辆进出、停放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在院内举办各类活动的申报、审批程序。加强大型活动期间交通管制,规范院内交通秩序,督促车辆有序停放,适时开展车辆整治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综治工作基层基础建设 16.进一步整合基层单位的综治干部力量,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综治组织,确保综治工作有人抓,能落实。大力推进基层综治工作、综治台帐等规范化建设和管理。 17.继续强化我局基层综治干部队伍建设,注重综治干部的培训,努力提高综治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巡视工作,强化检查督促指导。 18.加强全局综治安全日常工作的管理,规范材料报送手续,规范综治台账的建立,不断提升全局综治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19.积极推进消防工作,进一步强化消防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消防宣传工作。开展消防培训,扩大培训的深度和广度。 六、规范和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 22.认真落实赣发[2004]24号文件规定,继续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要求,加强检查和督促。 23.继续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对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履行情况,局综治办应根据工作安排开展半年督导检查和年终考核评比工作。责任单位须与内部科室和重点岗位或人员签定综治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检查督促工作的落实。 七、坚持舆论导向,注重强化综治宣传 24.加强和改进综治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宣传机构与宣传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把握正确舆论引导,注重舆论引导的社会效果。 25.健全集中宣传和经常宣传相结合的综治宣传工作机制,组织完成好我局综治安全宣传月和“119”消防宣传日等活动。积极向局《综治动态》、《新法制报》和《江西综治动态》等社会治安、法制建设宣传机构投稿,及时报道我局平安建设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深化我局平安建设,推动全局综治工作不断发展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