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省清洁能源发展情况及2014年工作思路
2013年,为积极应对大气污染防治,在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下,我省全面启动实施清洁能源战略,加快能源结构调整步伐,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清洁能源的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二、2013年清洁能源发展情况
(一)清洁能源利用量持续增加
2013年全省清洁能源利用量(含省外调入水电)折合约2857万吨标煤,同比增长7.6%,预计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15.1%。其中:天然气利用量55.5亿方,同比增长17.6%;风电利用量1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8.2%;太阳能发电大幅增长,利用量达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4.3%;沼气及其他利用方式折标煤155万吨,同比增长3.3%。受入区外水电2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3%。由于机组检修,核电发电有所减少,利用量238亿千瓦时,同比降低2.2%;由于来水减少,省内水电发电16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8.3%。
清洁能源利用情况见表1。
表1浙江省清洁能源利用情况表
年份 | 总量 (万吨标煤) | 天然气 (亿立方米) | 核电 (亿千瓦时) | 水电 (亿千 瓦时 | 风电 (亿千 瓦时) | 太阳能发电(亿千瓦时) | 生物质能(亿千瓦时) | 海洋能发电(亿千 瓦时) | 其他利用方式(沼气)(万吨标煤) |
2012 | 2655 | 47.2 | 243.4 | 180 | 7.8 | 0.7 | 37.5 | 0.07 | 150 |
2013 | 2857 | 55.5 | 238 | 165 | 10 | 2.9 | 45 | 0.07 | 155 |
(二)清洁电力装机稳步增加,电力结构进一步优化
截止2013年底,全省已建成清洁能源装机2412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37.0%,比上年提高2.6个百分点、258万千瓦。新增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205万千瓦,占全省新增投产机组的76.5%。建成投运大唐江山和浙能长兴1号机等热电联产机组,有序推进方家山核电、三门核电一期、仙居抽水蓄能等一批在建重大清洁能源项目。清洁能源电力装机见表2。
表2浙江省清洁能源电力装机单位:万千瓦
年份 | 总装机 | 清洁能源装机 | 气电
| 核电
| 水电 | 抽水 蓄能
| 风电 | 生物质能及垃圾发电 | 海洋能 发电 | 太阳能发电 |
2012 | 6269 | 2154 | 603.7 | 440 | 676 | 308 | 39.7 | 73 | 0.415 | 12.9 |
2013 | 6516 | 2412 | 809 | 440 | 678 | 308 | 50 | 82 | 0.415 | 45 |
(三)天然气储运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储运能力进一步增强
新增天然气省级管网和城市管网760公里。截止2013年底,全省累计建成天然气省级管网长输管线834公里,城市管网17955公里,分别比上年增长38.8%、3.0%。省级城市天然气应急储备能力达到10天以上。全力推进甬台温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全面开工建设金丽温天然气管道项目。西二线绍杭嘉配套管道工程萧山联络站建成通气;南网常山、义乌天然气支线基本建成,具备通气条件。前期工作取得重大突破,宁波LNG接收站二期获得国家核准,舟山国际航运船舶液化天然气(LNG)加注站试点项目、温州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项目获得国家能源局“路条”;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路条”。
(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进入“快车道”
截止2013年12月底,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总装机容量855万千瓦,同比增长6.6%、53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的13.1%。全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不含外来水电)约折合标煤825万吨,约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4.4%。采取多项举措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一是安排2亿元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二是全力推进全省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全省示范项目已建成装机45万千瓦,金太阳等项目整体推进速度全国居前两位。三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促进我省光伏发展。经积极争取,我省杭州桐庐、绍兴滨海、宁波杭州湾三个项目获得全国首批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总容量12.9万千瓦。四是积极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工作。国电舟山普陀6号、国电宁波象山1#等6个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装机容量140万千瓦;其中国电普陀6号风电场已于2013年12月份获得核准,作为我省第一个海上风电项目具有示范意义。五是千方百计促进可再生能源并网接入。积极协调浙江电网公司,多措并举,促进可再生能源并网。2013年,光伏太阳能新并网16.8万千瓦,同比增长14倍。六是开展光热利用、海洋潮流能利用、浅层地热能利用等技术研发和项目示范,并取得不少创新成果。
(五)清洁能源政策法规取得新进展。一是进一步加快了《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与运行保护条例》立法工作。组织召开了两次领导小组会议,完成了条例征求意见并由省政府上报省人大,列入了2014年一类立法计划。二是贯彻实施《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开展国家《可再生能源法》执法检查,开展《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执行情况调研等相关工作。三是印发和完成了《浙江省天然气管网专项规划》、《天然气利用规划》和《天然气利用方式研究》、《石油天然气安全评估局导则》、《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可行性研究》等工作。
二、2014年工作思路
(一)全面实施清洁能源专项行动计划,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力度
全面贯彻《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3-2017)》(浙政发〔2013〕59号),大力实施浙江省清洁能源专项行动计划,加大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力度。大力推广使用天然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继续高效利用核电、加快发展风电、太阳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提高外来水电利用水平。争取2013年全省清洁能源利用量达到3700万吨标煤,比2012年增长29%左右。其中:天然气利用量达到80亿方,比2013年增长44%左右;非化石能源利用量达到2700万吨标煤左右,比2013年增长24%左右。
(二)加快推进清洁能源重点项目建设
进一步推进三门核电、秦山方家山核电、仙居抽水蓄能等在建项目以及一批天然气抢建工程建设。确保投产1台核电机组,力争全年建成太阳能光伏发电50万千瓦以上、风电15万千瓦。建成宁波杭州湾等3个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项目,积极总结嘉兴秀洲区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建设经验,并逐步进行推广。加快推进海上风电项目前期和建设,争取尽早开工建设国电普陀6号海上风电场,力争再核准1-2个海上风电项目。继续加快推进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推进舟山LNG接收站、温州LNG接收站项目的核准;推进宁波LNG接收站二期的开工建设和甬台温天然气管道、金丽温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配合做好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项目的核准争取工作。
(三)加强清洁能源立法和实施工作
继续加快《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与运行保护条例》立法工作,争取早日审议通过。继续做好《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加大全省油气管道保护舆论宣传工作和安全检查工作,坚决杜绝油气管道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