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发布2013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

05.06.2014  19:41

日前,省环保厅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江西省环境状况公报(2013年)》。
      全省地表水 I-III类水质断面(点位)达标率 80.8%,设区市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南昌市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新标准,空气质量优良率为 60.82%,在全国74个执行新标准的城市中排名位居中上, 其余 10个设区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全省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上年下降 1.85%、 2.45%、1.76%和 1.16%, 四项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减排目标任务。
      全省九条主要河流(赣江、抚河、信江、修河、饶河、长江、袁水、萍水河)和三个主要湖库(鄱阳湖、柘林湖、仙女湖)共设水质监测断面(点位) 194个,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良好,Ⅰ~Ⅲ类水质断面 (点位)比例为80.8%。
      2013年,仅南昌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超二级 (执行 GB3095-2012标准),全省及其余 10个设区城市均为二级 (执行 GB3095-1996标准),与去年相比,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
      全省城市降水 pH 年均值为4.91,11 个设区市降水 pH 年均值均低于5.60,酸雨污染仍较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