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泊使用权引发两村纷争 履行13年的承包合同遭质疑

27.07.2015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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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4日,新建县联圩镇路司口村数位村民以村委会的名义,将辖区内的边湖承包给了邻乡——南矶乡的村民。从去年中旬开始,路司口村委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乙方与本村村民(甲方)所签协议无效。此后,甲方还以乙方违反合同协议条款而要求终止这份长达40年的承包合同。为此,两个乡镇卷入了这场纠纷之中,并多次组织双方协商,至今无果。

面对权属的争夺,新建县鄱阳湖管理局称:“边湖的确是国有的。

这不但给合同纠纷双方泼了一盆冷水,而且引发的后续问题是:已经履行了13年的合同是否合法?发包湖面的村庄,其收益是否该上缴国家或返还?

路司口村村民的船只

两村因湖泊放养鱼苗引纠纷

7月中旬,新建县南矶乡村民万国玉等人派人到“承包”的边湖放养鱼苗,“发包方”联圩镇路司口村民熊件根等人也开船抵达湖面,强行制止放养鱼苗。

这场景在边湖上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

早在4月1日,路司口村民熊件根就带了20多名村民,阻止承包方放养鱼苗。当时有联圩镇镇长以及镇、村干部在现场,他们协助南矶乡的承包方顺利地投放了鱼苗。但双方于当天发生了打斗。

4月9日,新建县公安局对熊件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指其在南矶乡鄱阳湖水域造成寻衅滋事,处以行政拘留10日。

就在事发前两天,新建县政府分管领导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了南矶乡、联圩镇边湖承包纠纷调度会。

路司口村民委员会认为,边湖是路司口村祖先开拓的,属于村集体所有,村委会对湖泊拥有使用权,作为“湖主”可以要求废除现在的湖泊承包合同。

但是南矶乡的村民则声称,“这个湖我们管定了。”两个乡(镇)政府多次组织协调,但都“谈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