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煤监局八项硬举措力保2017年监察计划顺利完成

20.02.2017  21:39

  为认真履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强化计划监察工作机制,规范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提高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效能。江西煤监局采取八项硬举措,力保2017年监察计划顺利完成。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批示精神。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根据“十三五”安全生产规划方案和总体部署,全面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依法治安,依法履行煤矿安全国家监察职责,进一步规范监察执法工作,切实加强监察执法制度建设,提高监察执法效能,严格安全准入、严格监察执法、严格事故调查,狠抓预防治本,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后对灾害严重矿井的监察执法工作,加大执法力度。

  二是加强监察执法计划工作组织领导。分局局长、监察业务处室的主要负责人是计划编制、执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明确落实计划编制、审批、备案、实施和监督考核部门及负责人。合理确定监察周期,对煤矿企业监察执法工作日、监察矿井、监察内容等要进行认真研究,确保监察力量、监察工作日、监察周期、监察内容、监察覆盖范围等符合有关规定。

  三是加强监察计划的落实和实施。要制定好保障计划顺利开展的相关制度,监察前要做好监察方案。严格按照计划确定的内容和时间进度的安排,周密部署,抓好计划的落实。

  四是创新监察方式方法,提升执法效能。注重规范和创新监察执法方式,坚持问题导向,分局侧重用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定期监察、集中执法等方式方法,省局侧重用好易地执法、专家会诊等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双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力量库。对监察执法发现的重大隐患,必须依法严厉查处,对重大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要进行“回头看”,确保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加强与地方煤矿安全监管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与协调,重大隐患和重大执法信息要及时通报有关地方政府及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执法效能。

  五是加强执法监督和考核。分局和省局业务处室每季度对执法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总结分析,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热点和难点问题。省局每半年对分局监察执法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省局成立以局领导为组长的监察执法计划考核小组,省局事故调查处(执法监督处)为执法考核牵头部门。

  六是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综合管理系统”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省局监察二处为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的牵头责任处室,负责全局管理、运行、维护工作。分局负责及时更新辖区煤矿企业数据,每个分局指定1名人员负责系统更新维护工作,确保数据库数据信息准确。

  七是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深刻吸取煤矿事故教训,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担当意识,用好“联合惩戒”等手段,定期公布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超强度超能力生产、重大隐患不整改、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名单,接受社会监督。落实事故通报、警示、约谈、督办制度,发挥事故的警示教育作用。

  八是加强监察执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契机,践行安全发展理念,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队伍,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坚强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保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计划的有效实施。(黄敏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