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省直机关妇女(女职工)工作要点

25.02.2014  14:35
 

 

赣直妇发【2014】1号

2014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也是推进我省“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的关键一年。省直机关妇女(女职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妇女、省妇女十一大精神,牢固把握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工作主题,以开展“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为抓手,自觉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妇女。坚持党建带妇建,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妇女工作科学化水平,团结动员省直机关广大妇女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一、实施“巾帼成才行动”,引导妇女加强学习、终身学习,做学习型女性

1、加强思想理论教育。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重点抓好省直机关各级妇委会干部的学习,举办省直机关妇女党员、妇委会干部学习培训班,有针对性地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中国妇女、省妇女十一大精神。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进一步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引导广大妇女干部牢固树立实现中国梦的共同理想,激扬巾帼之志,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

2、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开展“巾帼建新功 共筑中国梦”演讲、征文、论谈,举办心理、法律、管理等各种新知识讲座,组织省直广大妇女干部参加全国第二届书香“三八”——阳光女性?幸福中国 读书征文活动,组织各行各业妇女踊跃参与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劳动竞赛等活动,引导妇女增强求知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在刻苦钻研中汲取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在实践历练中提升新能力、练就新本领。

二、实施“巾帼建功行动”,引领妇女在服务大局、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中彰显作为

3、广泛开展“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题实践活动,引领妇女投身实现“发展提速、小康升级、绿色崛起、实赣兴赣”的火热实践,奉献巾帼之力。大力推进巾帼文明岗、巾帼建功标兵的创评,将“巾帼文明岗”打造成为省直妇女服务大局,展示创新创造创优风采的有效平台。

4、深化“五好文明家庭”等文明创建活动。开展家庭道德、家庭平安、家庭文化建设和家庭教育工作,引领妇女在文明家庭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大力倡导和弘扬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节约、邻里互助的文明家风,引领广大妇女追求积极向上、文明高尚的生活,做贤妻、良母、孝女、善邻,为促进家庭和美、社会和谐、共创中国梦的幸福生活彰显巾帼之美。引领妇女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从自己做起、从家庭做起,身体力行传播环保理念,影响他人、奉献社会。

5、积极开展“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建立法律、卫生计生、环保、教育、气象、文化、科技和心理健康等八支专业巾帼志愿者服务队伍,发挥各行各业妇女人才智慧优势,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学雷锋·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三、实施“巾帼关爱行动”,努力为妇女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6、围绕建设服务型机关基层党组织的要求,按照中国妇女十一大要求,建设服务型妇女组织,常态化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深化与扶贫村妇女组织的“结对联创”工作。党员妇委会干部要积极参加“实干兴赣当先锋、为民服务作表率”主题活动,走出机关、走向基层、走进妇女群众,把妇女工作做到妇女群众心中,着力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孤寡或困难群众等特殊人群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以优良作风赢得广大妇女的信任和拥护。 

7、围绕服务妇女创业就业需求、妇女儿童健康需求、职业女性发展需求和特殊妇女儿童群体需求,实施关爱行动。为困难单亲女职工办理安宁险;为患重病女职工争取帮扶金;开展“恒爱行动”,发动更多妇女为孤残儿童编织爱心毛衣;开展“春蕾计划”活动,动员更多的机关妇女干部职工争当春蕾妈妈、结对春蕾家庭,开展“春蕾十元捐”活动,集省直机关各单位妇女组织优势,建好省直机关春蕾帮扶基地。

四、实施“巾帼维权行动”,切实维护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8、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要求,组织学习新修定的《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实施江西省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促进纲要目标落实。

9、深化普法宣传,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举办“金牌大姐”快车万里行走进省直机关活动和《中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知识竞赛,引导妇女学法、知法、守法,增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五、坚持党建带妇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妇女工作科化水平

10、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党建带妇建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按照省妇女十一大“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妇女组织建设”的要求,通过成立妇委会、工会女职工组织,推进妇女(女职工)组织全覆盖和组织建设规范化,实现对省直机关妇女群众的广泛覆盖和有效联系。通过换届和新成立组织,把各方面有能力、有热情的优秀女性吸纳到妇女工作队伍中来,充实壮大基层工作骨干力量。按省妇联统一安排,编撰《江西省妇女组织志--省直机关妇女》。

11、建设“妇女之家”。按照中国妇女、省妇女十一大要求,2014年在省直机关全面推进“妇女之家”建设,并与开展女职工组织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以建好、管好、用好为目标,丰富工作内涵、拓展服务内容、加强示范创建,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妇女基层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重要阵地。

12、改进作风,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提高知大局、想长远、干实事能力为目标,加强对妇委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引导妇委会干部强化党的宗旨意识,密切与妇女群众的联系,做党的群众路线的模范践行者。引导妇委会干部强化大局意识、问题意识和服务意识,以更加开阔的视野谋划和推进妇女工作,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和前瞻性。引导妇委会干部学习掌握群众工作方法,提高妇女工作专业化水平,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引导妇委会干部弘扬“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的良好风气,善于调查研究,善于与不同妇女群体沟通交流,善于借机借力为妇女办实事好事,增强工作的创造性和实效性。  

13、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抓好省直机关妇女工作网络区建设,加强经常性工作联系和活跃工作交流。运用好省直机关妇女工作QQ群、探索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进一步扩大工作的覆盖面,最广泛地把广大妇女吸引过来、凝聚起来。总结推广基层妇女组织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使基层妇女工作更加充满活力,切实让党开展妇女工作的阵地更坚强、让妇女群众的“娘家”更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