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农业执法大队开展2017年秋冬季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

26.09.2017  22:51

  9月21日,瑞昌市农业局综合执法大队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药市场经营秩序,加强农药使用监管,普及新《农药管理条例》,增强全市农资经营户和广大农民安全用药、科学用药意识,决定从9月下旬到12月底,在全市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

  此次行动加快落实新《农药管理条例》,彻底清肃百草枯水剂、甲胺磷等42种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高毒农药,瓜菜果茶生产过程禁限用农药22种的使用行为。整治内容主要包括:(一)加强农药经营环节的检查。一是对辖区内所有农资店进行全面拉网式检查登记造册。二是检查农资经营店进货查验制度,经销台账制度等。三是对市场销售的农药产品开展标签和质量抽查。四是依法查处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二)加强禁限用农药的检查:是否经营禁用高毒农药和掺杂百草枯高毒农药、超范围使用农药及限用农药标签是否有扩大使用范围现象。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检查,防止滥用、乱用、误用农药等行为,严格执行安全间隔制度,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和高效安全施药技术。

  此次专项行动要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农药行为,严查农药违法行为,切实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农药监管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