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设交通委2014年稽查工作要点

04.06.2014  12:26

    2014年,上海市建设交通委稽查工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及上海市建设领域稽查工作联席会议等部门关于建设领域加强稽查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上海市城市建设中心工作,通过强化建筑市场稽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建筑业管理行为,着力提升管理水平,保障建筑业管理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努力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一、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稽查效能

  1、加强联席会议建设,建立稽查工作联勤联动机制

  建立建设领域稽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勤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互助合作,形成稽查工作合力,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认真做好各成员单位间日常联络、沟通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通过定期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调,全年召开2次联席会议,研究部署稽查工作目标及重点,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推进工作中的问题。

  2、加强区县指导,建立稽查工作例会制度

  加强对区县稽查工作分类指导,建立区县工作例会制度,通过工作研讨、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加强市区之间、区区之间工作沟通,共同研究建筑市场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及时提出对策措施,并总结推广区县好的做法,提高全市建设稽查工作执行力。

  3、规范稽查行为,建立重大稽查案件集体研判制度

  制定《重大稽查案件集体研判办法》,明确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案件,要组织集体研究,综合分析案件发生的背景和因素,充分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科学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进一步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二、强化稽查执法,提高监管水平

  4、以推进装配式住宅工作为重点,组织开展联合专项稽查

  组织市建设领域稽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联合检查的方式,重点对各区县政府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意见》文件要求,在本区域住宅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建筑面积不少于25%装配式住宅的情况,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

  5、以推进依法行政为重点,开展建筑业管理专项稽查

  通过自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有关单位2013年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以及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市、区县建筑业管理部门在施工许可证发放、资质资格审批方面依法行政的情况,以进一步完善建筑业监管工作,统一管理事权的标准和要求,促进监管水平的提高。

  6、以规范执法行为为重点,继续开展执法行为专项稽查

  对市、区县建筑业执法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通过案卷抽查和座谈交流等方式,重点检查行政处罚信息系统执行情况、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情况、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等,以进一步端正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管理能力,为建筑建材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7、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认真开展专案稽查

  认真做好有关部委的转办案件以及上级领导批示重要案件的查处工作,严肃追究违法违规主体的责任,同时,认真剖析查处案件暴露的问题和监管上的不足,提出完善制度、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推进重点工作,提高管理效率

  8、进一步推进市政府分级分类文件的落实

  针对2013年检查发现问题,继续督促推进相关区县建设管理部门制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管理办法”,落实监管责任;继续督促相关区县尽快建立“手续不全”工程的发现报告机制,努力消除工程建设管理盲区和空白点。

  9、继续推进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

  以建筑市场应用需求为导向,协调推进建设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重点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区域“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试点总结工作,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出台诚信体系规范性文件,为建设领域信用评价和管理提供法规依据。

  10、推进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

  督促相关管理单位修订39项地方标准,努力推进《上海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表》的修订工作,建立和完善本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在建筑业发展中的引领作用。

  11、推进建筑节能和公积金管理工作

  加强对新建建筑在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方面的稽查推进工作,加大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并做好迎接住房城乡建设部稽查办专项检查的配合工作。

  1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聚焦社会关注的热点、建筑市场监管中的难点和突出问题,围绕建设领域发展重点,注重工作的前瞻性、全局性,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开展对市级管委会的工程建设监管状况等的专题调研,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监管工作、完善管理的建议。

  四、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稽查行为

  13、规范管理,推动稽查工作体系建设

  制定《稽查执法工作手册》,进一步明确稽查工作方法,明确检查程序、检查内容和检查标准,统一检查要求,规范检查行为,推动稽查工作体系建设,提升稽查工作质量。

  14、加强培训,提高稽查执法队伍素质

  加强市区两级稽查干部队伍建设,把加强政治理论素质和提高业务水平放在重要位置,积极组织开展稽查执法工作业务培训。组织案例分析和研讨交流等活动,切实提高稽查执法队伍履职能力,促进稽查执法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15、提高效率,建立稽查工作信息系统

  建立稽查工作信息系统,做好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全市建设稽查机构和市建筑建材业日常监管系统的衔接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稽查监管手段,提高稽查执法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