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开展2014年第四批假劣兽药的查处

06.08.2014  13:30

  为提高畜产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吃上放心的畜产品,8月3-5日,南丰县农业局开展2014年第四批假劣兽药的查处。

  1、对全县通过GSP认证的14家兽药经营店和1家兽药生产企业(江西原野生物厂)进行拉网式检查,在检查中发现:全县无农医发〔2014〕20号)和(农医发〔2014〕23号)通报的不合格兽药98批,无涉及我省6家生产企业生产的9批次不合格产品、1家经营企业的1批次不合格产品和1家养殖场的1批次不合格产品,无2014年5月抽样确认的假兽药154批次。

  2、在开展2014年第四批假劣兽药查处的同时,执法人员还检查了各兽药经营店有无销售人用药行为、销售过期药、涉及兽药的生产企业三证复印件收集情况、销售记录及购药记录档案情况。全县14认证的兽药店都较规范、合法经营,只有个别经营者档案记录还不健全,执法人员要求继续整改与完善。

  3、在检查原野生物兽药厂时,执法人员重点检查该厂的组方、添加剂、兽药标签和生产批次的情况,未发现异常情况,为从源头上控制与加强监管生产厂家生产假劣兽药。

  通过这次兽药的查处,进一步规范了我县兽药的生产与经营环节,为生产安全优质畜产品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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