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向各设区市下达2016年粮食安全责任书

27.04.2016  12:36
  为更好地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确保粮食安全,近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向各设区市下达2016年粮食安全责任书。责任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责任书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完善地方储备粮管理制度、实施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工程、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完善区域粮食市场调控机制、健全粮食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大力推进节粮减损、强化粮食安全保障措施等方面,确定了各设区市的粮食安全责任目标。同时,要求各设区市建立辖区内粮食安全目标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所辖县(市、区)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分工,全面落实粮食安全责任。

  责任书明确,由省粮食安全责任制联席会议组织对各设区市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省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作为对各设区市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同时,明确了依据考核结果将采取的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