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安县认真做好2017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工作

29.08.2017  01:16

  为按时按质完成2017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工作,乐安县农业局严格按照《江西省2017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1、广泛宣传:县农业局与财政局召开了2017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申报工作会议,会上解读了该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对本辖区内符合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调查摸底。

  2、加强督导:2017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对象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依法登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类水稻生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申报补贴内容包括工厂化育秧设备、稻谷烘干机设备、植保机械购置、有机大米品牌和再生稻基地创建五个方面;申报程序是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乡镇政府初审,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审批。

  3、严格监管:县农业局和财政局负责组织项目立项、验收、补贴以及项目日常监管,并报省市备案。项目管理实行专家评制、结果公示制、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备案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