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讨薪”:跳不出的怪圈?
新华网郑州12月27日电(记者宋晓东、冯大鹏、翟濯)岁末,在外打工的人们都在想着回家过年,但从四川广元到郑州打工的罗以学,最近“心里像堵了个大疙瘩”,常常湿红了眼眶:不仅没要到工钱,连回家的路费都凑不齐。“一天拖一天,都四个月了,工资还没拿到手。”
“年年干活年年欠、年年欠薪年年讨”,河南省高级法院今年末仅半个月时间就受理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6000余件,涉案金额3.14亿元。
一方面,是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政策要求严查,另一方面,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案依然不断,“年终讨薪”咋就成了农民工跳不出去的怪圈?
楼盖完了钱没拿到,一年到头白干
郑州市惠济区新城街道,两栋9层高的双子座商业大厦早已封顶,矗立街角。时值隆冬,阵阵寒风吹过,工地外高耸的广告牌呼呼作响。“看样子这商场明年就能建好,也不知道里面有没有电影院。”一对情侣交谈着,紧抓领口匆匆走过。
然而就在这高楼脚下破旧的板房里,还住着曾经的建设者。他们因为没有拿到工资,不能回家过年。从8月20日商业广场项目主体工程完工后,罗以学已经和工友们在这里生活了4个月,只为要回被拖欠的6万多元工资。
“从8月到现在,老板就给了我1000多元生活费。”51岁的罗以学站在兼作厨房和卧室板房里,案板上放着一个还没吃的包菜。“我们只能挑便宜的菜买,甚至还到菜市场上捡菜叶吃,一天一个人花不了几块钱。”
望着眼前的高楼,罗以学有着说不出的难受。“盖楼的时候,看那楼一天天起来,就想到自己的荷包一天天鼓起来,心里头美得很。可没想到楼盖完了,钱却没拿到,一年到头白干咯。”
中办国办最新发文,要求严肃查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让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的报酬。但记者采访了解到,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数量仍然庞大。河南省信阳市一家劳务派遣公司负责人表示,今年公司组织40多名农民工到武汉一家加工企业工作,企业从10月份开始就没有再支付工资,拖欠了近200万元。
河南省高级法院今年末集中办理农民工工资案件,仅半个月时间就受理案件6717件,涉及农民工1万余人,涉案金额达3.14亿元,拘留了35名涉案责任人。
拖欠罗以学和工友工资的包工头叫冯强。说到欠薪,冯强也一直倒苦水: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要在工程主体封顶时支付80%工程款,即1700万元,其中农民工工资400多万元,可到了12月20日,只给了150万元。
记者采访发现,开发商年底拖欠工程款的情况十分普遍。上海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工作人员张涛透露,开发商一般都在11月初封账,直到次年1月才启封,这段时间内财务资金一般只进不出,不愿拿出钱来支付工程款;此外,不少房地产公司资金不足,将大部分资金用来支付地金,要等销售款入账后才支付建筑商,因此拖付工程款十分常见。
“农民工欠薪是一环扣一环,有时不是一个企业、一个部门不给农民工钱。在‘欠薪链条’中,每一环之间的利益错综复杂,形成环环相护的怪圈,这给‘清欠’增加了难度。”全国律协公益法律委员会秘书长时福茂说。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于丹丹表示,在我国存在大量“手续不全”“合同不清”的农民工,他们遭遇欠薪后,由于缺少法律雇佣关系证明,加之建筑行业存在的各种无序转包、分包、挂靠,农民工讨薪申诉手续繁琐、流程漫长,很多农民工讨薪掉进了各种纠纷的黑洞,成了经济链条最尾端的牺牲品。
郑州市中院相关负责人陈朋涛介绍,由于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采取的是不告不理原则,不会主动介入劳动纠纷,而拖欠工资除春节前外,其他各个时间段均较分散,因此法院很难将年终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延伸到日常工作中。
拆掉推诿“弹簧门” 强化源头监管引入信用建设
为了讨回工资,罗以学和工友们几个月来四处奔波。他们堵过开发商,找过承包商,还几次去惠济区街道办事处、区政府、信访局、劳动保障所。“这个让去那个,那个让找这个,不知道跑了多少遍,推来推去,腿跑断了也找不到个说理的地方。”
“工资难讨的背后,暴露出劳动监管流程与实际用工现状的脱节问题,在农民工维权上,多部门相互推诿让讨薪难上加难。”于丹丹说。
对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樊明表示,要解决欠薪问题,政府部门必须拆掉相互推诿的“弹簧门”,主动承担责任,积极重拳出击,为农民工办实事。”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戴巍说,目前法律对违规企业的惩处力度远远不足以起到震慑作为,很多企业仍抱有侥幸心理。“违法行为所带来的收益远远大于违法成本、违法风险,企业就会铤而走险,必须对相关企业负责人的惩处从重从快,才能有效规范市场经济行为。”
戴巍还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应加大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可借鉴“信用卡”经验,联合相关部门对欠薪案件高发行业的所有企业进行备案登记,全国联网。“如果严重违法次数累计达到一定程度,企业及其法人将被永久禁入市场,利用大数据和信息化等现代技术,有效规范企业行为,遏制欠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