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总工会“五明确”做好2015年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17.04.2015  12:06

职工互助保障工作是工会组织维权帮扶、服务职工、服务大局、实行职工互助互济的重要载体,是工会组织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提高职工抵御风险能力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工会的部署和要求,赣县总工会“五明确”做好我县2015年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一、明确参保对象及范围。年龄在18—60周岁,身体健康的在职职工(含临时工)。

二、明确保障险种。采取推荐险种与自愿选择相结合,重点推荐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特种重病团体医疗险、女职工幸福互助保险、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险。

三、明确办理要求。参保单位单位应根据2014年投保到期时间提前10天到县总工会互助保障办办理续保手续,新参保的企业及去年未参保的单位请在5月30日前办理投保手续。

四、明确办理程序。参保单位填好2015年职工互助保障保险费名单,到县工商银行交款后携交款单及职工互助保障保险费名单到县总工会互助保障办办理投保手续。

五、明确赔付要求。参保人员出险后,应在出险5天之内向县总工会互助保障办电话报告,然后根据投保险种提供相应的赔付材料报县总工会互助保障办,由县总工会统一报市总工会审核、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