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高悬 震慑常在——2015年萍乡市巡察工作综述
2015年,萍乡市共完成了对9个市直单位、42个乡镇(街)的巡察,发现党员领导干部重点问题线索59件、其他倾向性问题147件。经过调查核实,从中立案27年,处分党员干部24人。
这一组组的数字,反映了该市首轮巡察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去年以来,萍乡市按照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要求,周密部署,统筹协调,在市、县(区)两级扎实推进党委巡察工作,各级巡察组敢于“亮剑”,“寻虎找蝇”,较好发挥了巡察的“利剑”作用,取得明显成效,推动了萍乡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设。
领导重视 统筹有序
巡视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巡察是巡视工作在市县一级的延伸,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内监督的一把“利剑”。
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成立了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委组织部副部长任副组长,财政、审计、人事、编办等部门领导同志为成员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市委“五人小组”先后多次听取市本级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重点问题线索的处置提出具体要求。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志华对巡察工作靠前指挥,主持研究部署重要任务,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过问重点问题线索的核查工作,积极为巡察工作把关定向。
2015年4月28日,全市第一轮巡察工作动员会召开,标志着全市巡察工作全面启动。“要发挥利剑作用,坚决把正风反腐抓到底,革弊立新、激浊扬清,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好转,着力推进萍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建设。”徐志华在会上着重强调。
做好巡察工作,配强干部、强化保障是关键。市、县(区)两级党委、政府在下拨经费、配备干部、办公场所等方面对巡察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全市共设立巡察组23个,巡察办、巡察组人员106人,并建立由23名专业人员组成的巡察人才库,形成了上下联动、全面覆盖的巡察工作格局。
创新方式 突出重点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也是对巡察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检验。
“他们能不能解决问题?是不是上面派下来走走过场?反映问题会不会受到打击报复?”最初,各个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时,常常受到群众这样的质疑。但是,很快他们就用行动消除了干部群众心中的顾虑。
巡察中,各巡察组紧扣“六大纪律”,围绕“四个着力”,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为主要目的,按照“带题不定题、巡中来选题”的原则,紧盯重点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着力发现了被巡察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严、违规套取专项资金、干部任免程序不规范、个别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不实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在每个单位集中巡察时间仅为一个月。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工作的难度和压力可想而知。为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各级巡察组注重创新巡察方式,充分运用审计、查阅资料、个别访谈、问卷调查、实地勘察等方式,“下沉一级”深入了解问题、发现问题。对巡察发现的可查性较强的问题线索,协调纪检监察机关及时介入,快查快结,提升了巡察效果,形成了有力震慑。安源区在巡察城郊管委会过程中,区纪委及时介入,立案查处了北桥管理处原书记、原处长等14起违纪案件,社会反响较好。湘东区推行了入户调查制度,芦溪县推行“五必谈”机制,莲花县在巡察进驻前先进行走访了解等,提高了发现问题的准确度。
健全制度 规范程序
制度管根本,利长远,是推动巡察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
按照以制度促规范、以制度促管理的要求,市委制定出台了《萍乡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完善市委巡察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着力明确了巡察工作的目的、任务、程序和要求。
同时,市委巡察办出台了《关于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分类处理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巡察情况报告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巡察反馈工作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巡察移交工作的暂行办法》等配套性制度规定16项,各县区建立完善了相关巡察工作制度规定50余项,对巡察准备、巡察了解、巡察报告、巡察反馈、巡察移交、巡察整改等各个环节都进行了规范,使工作有章可循。
加强督促 切实整改
发现问题是基础,及时整改是关键。整改成效如何事关巡察工作的生命力。
市、县(区)两级巡察办均建立了专门管理台账,由专人进行管理。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安排查办,对问题具体、反映突出的,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限期办结,严格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民政局原调研员周敏伟、市城管支队原支队长林萍等人的违纪违法案件,社会反响较好。
按照“能即时改的问题立行立改,不能即时改的问题限期整改”的要求,各巡察组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认真抓好整改,对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要求其开展集中整治,做到整改一起,销号一起,确保整改不走过场。目前,市、县(区)两级已对巡察发现的147个倾向性问题,逐一向被巡察单位进行了反馈,有10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43个问题正在整改之中。上栗县组织被巡察乡镇的主要负责人就巡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作出口头承诺,进一步强化了整改责任。
此外,巡察过程中,切实贯彻“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突出抓早抓小,共对8起巡察发现的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一般性问题进行谈话函询,及时警示、及时提醒,防止小错铸成大错。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2016年的巡察工作将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巡察工作重点上再聚焦、内容上再深化、方式上再创新,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努力向市委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萍巡 邱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