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15年赣州市农机化工作思路

16.04.2015  13:39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实现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对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农机化工作要点〉的通知》(赣农机综﹝2015﹞11号)和全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赣州市农机化工作实际,特提出2015年全市农机化工作思路。

        一、总体思路

          2015年全市农机化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认真贯彻《若干意见》和全省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  围绕“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围绕“抓调整促优化,抓薄弱促全程,抓示范促扩面,抓主体促规模,抓监管促安全,抓队伍促能力”这条主线,“实施两项政策、抓好六项工作、强化六项措施”,不断改革完善农机化发展体制机制,提高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目标

      完成2015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任务。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20万千瓦,年增长4.9%。全市机插水平提高6个百分点,力争突破15%;稻谷烘干率提高8个百分点,力争突破20%;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力争达到61%;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事故。

        三、重点工作

        1、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 全面完成2015年省财政厅、省农业厅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任务。一要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方式,进一步敞开补贴对象、简化手续、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方便群众购机。二要制定《赣州市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制度》,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档案管理标准化、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决不姑息。三要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把握报废条件和补贴标准,严格把关报废回收单位的资质认定,优化操作程序和补贴兑现方式,认真设计操作程序,与购机补贴政策实施统筹考虑,进一步优化操作流程,尽量便民、高效,而且确保干部和资金安全。四要保障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经费,各县(区)要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保障县级农机部门工作经费10万元以上。

      2、优化农机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 统筹兼顾,合理布局,努力推动全市农机化科学发展,在促进农机装备总量增长的同时合理优化装备结构,在促进城郊农机化水平提高的同时关注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在促进重点突破的同时协调推进各领域各环节机械化发展的步伐。2015年重点优化农机结构,大力推广适用赣南的粮食、果业、蔬菜、茶叶等生产机械。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320万千瓦,比2014年全市农机总动力305.18万千瓦增长4.9%;在2014年全市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56.89%基础上,年增长4%,力争达到61%;农机生产经营总收入增长10%以上,农机为农民人均增收增长10%以上。

        3、全力推动农机化示范区建设。 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与示范。一是大力推广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工厂化育秧示范点达到40个,其中新增工厂化育秧示范点6个;二是建设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基地),核心区、示范片区和辐射区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5%、80%、60%以上;三是建设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基地),核心区、示范片区和辐射区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0%、80%、60%以上;四是建设蔬菜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基地),蔬菜生产核心区、示范片区和辐射区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0%、80%、60%以上;五是建设茶叶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基地),茶叶生产核心区、示范片区和辐射区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0%、80%、60%以上。

        4、积极扶持农机合作组织发展。 2015年新培育新组建净资产50万元以上农机专业合作社18个,新发展净资产20万元以上农机大户100户。逐步实现“县有农机协会、乡有农机合作社、村有农机大户、户户有农机”的农机化目标。到2015年,全市建成规范化农机专业合作社185个,宁都、于都、信丰、赣县粮食项目县建设发展2个以上规范化示范农机合作社。全市新创部级示范农机合作社1个以上,省级示范农机合作社8个以上,市级示范农机合作社20个以上。

          5、全力做好农机化发展服务工作 。一是抓好农机化技术培训工作。2015年全市农机化培训任务30800人次,其中全年全市培训农机化管理人员400人次、推广科技人员400人次、实用人才30000人次。进一步提升农业机械化人才队伍的能力素质。各县(区)举办各种农业机械演示会4次以上,机插技术培训班2次以上。二是认真实施“以机代牛”示范乡镇项目。三是继续开展农机维修服务中心(以奖代补)建设,填补项目空白县,优化全市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布局。并以2013-2014年项目建设单位为基础,开展农机维修服务流动站建设。四是组织好春耕、夏收夏种、秋收冬种农机化生产,完成工作目标,搞好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工作,开展好“百万农机闹春耕”、“农机打假”活动月、“农机化科学技术下乡进户”、“农机化技术大培训”等活动。五是进一步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逐步解决农机“三难”(农机“看病难、行路难、住房难”),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健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六是创新农机金融、保险服务。探索“银企合作”、“银社合作”新模式,为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提供机具抵押贷款,开展农机互助保险,提高农机手财产安全保障。七是做好农机年报工作和各阶段的统计报表。

            6、依法强化农机安全生产。 进一步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挂牌率、持证率、检验率)水平。继续深化“平安农机”和“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推进农机免费监理,营造农机安全生产、农机化和谐发展的良好氛围。今年,全市新创建省级以上“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区)1个。全市拖拉机“三率”水平提高3个百分点,新增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三率”达到100%。同时,要严格按照“严格存量管理,引导淘汰报废”的原则,抓好对现有变型拖拉机的管理;对已经注册登记的变型拖拉机,年检时必须上机动车检测线,并做到“见机、见人、见证”,对未按规定参加定期检验的变型拖拉机,按规定及时做好牌证注销工作,并向社会发布注销公告。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农机“安全生产月”等活动,确保全年不发生较大以上农机安全生产事故。

          7、围绕中心工作任务,扎实做好服务大局工作。 农机部门要全面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中心工作任务,进一步支持本部门干部积极参与做好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三送”、新农村建设、“精准扶贫”、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等工作。

        四、工作措施

      1、强化绩效考评。   全市农机部门要贯彻执行《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农机化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赣农机综﹝2015﹞9号)。对农机化工作绩效考评13项内容要一一落实,要落实到人,确保每项得满分,不扣分。

        2、强化开拓创新。 以农机购置补贴高效规范实施、新型服务组织培育、农机化科技创新与推广、农机安全管理强化等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要积极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坚持开门办农机,积极主动争取财政、发改、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部门的支持,营造农机化发展良好环境。精心组织春耕、“三夏”、“双抢”、“三秋”机械化生产工作,强化跨区作业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推动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有序进行。

    3、强化科学监管。 为切实履行好法律所赋予的职责,实现依法管机、依法治机,全市农机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农机作业、农机销售和农机维修三大市场监管,确保农机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实行“一站式”服务,完善农机“一站式”服务大厅,进一步完善廉政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

        4、强化行风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细化领导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强化考核监督。二是狠抓队伍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开展廉政勤政典型教育,开展政治理论教育、爱岗敬业教育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使全市农机工作者学有榜样,赶有标杆。三是深化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防腐败体系,加强对“人、财、物”等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四是进一步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以及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农机系统良好的从政道德。

      5、强化农机宣传。 一要注重信息宣传主题。重点宣传农业机械化在保障粮食安全生产、农业机械新技术、节本增效、农机购置补贴、平安农机创建、服务组织建设等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先进事例、好的做法。二要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实行领导带头、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制,形成“分管领导积极推进,各科室认真落实,人人主动撰稿”的立体互动格局。三要强化考核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机化信息工作考核办法,明确各县(区)农机部门每年上报赣南农机化网信息100条以上、江西省农机化网信息50条以上、农机化调研文章2编以上。四要进一步提高宣传质量,做到内容真实、主题明确、文题相符、条理分明。

          6、强化法治建设。 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全面从严治党   ”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农机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建立健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机制。强化农机人员法律意识和业务素质培养。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规章制度,以法治机、以法管机。积极创建服务型、法制型队伍,切实提高农机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依法行政观念。规范农机执法行为,大力推进农机便民服务,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责任意识、进取意识,持续推进农机化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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