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少舟副局长在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30.04.2015  17:58

(2015年4月10日)

同志们: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平安中国”、“平安交通”建设,坚决遏制和减少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决定开展为期三年的“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2月16日三部局联合印发了2015年全国“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4月2日,三部局又联合召开了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的讲话和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同志的讲话,对“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作了具体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我们安监系统的干部要认真学习领会,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和公安交警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代表省安监局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主动参与抓好宣传发动

新世纪以来,全省安全生产实现了事故总起数、死亡总人数连续14年“双下降”,道路交通领域作出了积极贡献。2014年与2000年相比,全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减少2906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减少1826人,占62.84%。14年间,全省安全事故死亡人数年均递减7.03%,道路交通领域年均递减5.82%。特别是近三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各级交通运输和公路部门、公安和交警部门、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三部局部署,齐心协力,密切配合,扎实有效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初步形成了齐抓共管机制,道路交通安全基础得到提升,事故预防科技水平得到提升,成效显著,继2006年之后,去年全省再次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作出积极贡献的同时,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和严峻的形势。一是全省公路通车里程和高速公路、农村公路快速增长,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快速增长、客货运量和周转量快速增长,带来繁重的监管任务;二是农村道路标识、防护设施比较薄弱,驾驶人安全意识与技术素质存在差距,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存在不少事故隐患;三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仍然较大,占比仍居于高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全省总量的比重,2013年分别为91.46%和82.43%,2014年为92.26%和84.85%,今年1-3月为92.93%和84.56%,去年较大事故起数超控制指标。

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既是“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的延续,又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的“升级版”,对于我们迎接严峻挑战、解决突出问题,强化道路运输依法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具有深刻而重大的意义。全省各级安监局和安监干部都要深刻认识活动的重大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恪守“发展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把活动开展和道路交通安全放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思考;深入学习贯彻新的《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方针,着力实施依法治安的各项部署,推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活动开展和道路交通安全放在法治江西、法治安全大局中去推进实施,努力促进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五年决战同步小康”创造良好安全生产环境;要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及公路运管部门、公安机关与交警部门,主动参与到活动的部署、宣传、发动、实施各项工作之中,把活动开展与道路交通安全监管作为促进部门间联系协调、形成合力的有效纽带来对待。参加会议的同志要迅速向本级安监局党组及主要负责同志作出汇报,把“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纳入各级安监部门宣传教育计划和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总体工作部署,抓好宣传、贯彻与落实。

二、全面把握活动的总体部署,积极配合抓好重点落实

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部署,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安监局研究制定和下发了《江西省开展2015年“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活动内容、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各级安监部门要认真领会、全面把握总体部署,依据《安全生产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方案》明确的具体职责,积极配合抓好以下重点工作落实。

(一)加强对重点车辆的源头监管。要在巩固前几年道路客运安全监管成效与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方案》部署,牢牢盯紧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农村客运、危险品运输等重点车辆,会同交通、交警部门加强源头管控,过程管控。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严格执行“定期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许可情况向同级公安、交通运输部门通报”的要求,配合交通运输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发货与装载的查验、登记、检准等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责任落实。安全生产重在责任落实,要积极配合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认真组织学习新的《安全生产法》,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培训教育,常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安全基础工作。

(三)加强道路运输安全联合执法。积极参与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加强对辖区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督办制度,加大对道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有关方面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

(四)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改革创新。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推动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和“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实施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要健全完善较大事故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加大事故调查处理与信息公开力度。

三、充分发挥安委办平台作用,认真负责抓好综合协调

各级安监部门承担着综合监管的繁重任务,既要依法依规认真严格行使职权,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又要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要有效发挥安委办综合协调的平台作用,把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制度机制建设作为推动综合监管发展的不竭动力。

(一)认真总结有益经验。对这些年安监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联系协调、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夯实基础、提高预防事故科技水平、加强安全素质教育等方面的有益经验,要认真总结,加以巩固发展,在新一轮活动之中运用、发扬。很重要的一条,对相关部门提请协调处理的重点难点问题,都要认真调查研究,及时组织会商处置,依法依规作出答复。

(二)健全完善考核机制。在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中,要科学设定指标体系,把定量指标与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更加注重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希望各地安监、交通、公安部门提出真知灼见。

(三)切实加强信息沟通。各级安监局要加强与气象、水文、国土、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联系沟通,及时发布雨、雾、雪、冰冻以及水情、地质灾害等可能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预警信息,提醒运输企业和驾驶人提早加以防范;要及时准确掌握道路运输安全信息,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三部门共享的安全信息数据库,分析把握事故发生规律,找准事故预防措施;要综合运用上门走访、专题座谈、定期研判等方式,在加强部门间联系、协调、沟通、合作方面进行有益探索,加以总结,固化制度。

(四)强化事故查处与挂牌督办。各级安委会办公室和安监局要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交通部门按照“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科学严谨、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查处每起道路交通生产经营性事故。凡是生产经营性的安全事故,都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组织调查处理和挂牌督办,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处理,提出针对性措施,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