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审查工作正式启动

31.12.2014  02:08

  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将在审查批准2015年省级预算草案及省级部门预算草案的同时,对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进行重点审查。为此,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对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重点审核,对省法院等4个部门的部门预算草案预先审查,以及对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的预先审查和初步审查等工作。

  12月23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省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周山印主持召开了审核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对审查工作进行了部署,正式启动了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审查工作。省人大财经委、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有关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和专家,预算工委和有关部门相关处室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了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和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汇报,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情况及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的介绍。

  会议印发了省人大常委会朱秉发副主任的书面讲话。朱秉发副主任就做好这次部门预算草案集中审核和省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谈了三点意见:一是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的新内涵,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责任感。人大通过加强对政府预算的审查监督,支持和推动政府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不仅有利于政府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更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社会长治久安,这对全面推进法治江西建设将具有重要的意义。二是认真按照预算法的新要求,进一步适应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新常态。政府部门要按照预算法的新要求,努力细化预算草案的编制,严格按照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来编制各项预算支出,让代表们“看得清”、“看得懂”。同时,按法定时间及时将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人大审查,充分保证人大的审查时间。人大部门要按照预算法的新要求,完善预算审查监督制度,明确审查监督重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进一步适应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新常态。三是积极探索人大工作的新方式,进一步发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实效性。要用好法定审查监督方式,积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提升监督的水平和质量,进一步发挥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工作的实效性。

  会后,审核组将赴审核点对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2015年部门预算草案以及省公路路政管理总队等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草案开展集中审核,提出审核意见,为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部门预算重点审查打下良好基础。(供稿:王蔓静,摄影:孙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