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2016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览会的函

21.12.2015  13:37

各设区市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帮助我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我中心拟组织相关企业参加2016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览会,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展览会名称


  2016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览会


  二、展览会时间


  2016年4月6日-9日


  三、展览会地点


  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湾仔博览道1号)


  四、展品范围


  本届展会分设10个产品专区,分别为商业照明、装饰照明、广告照明、吊灯廊、LED及环保照明-室内、LED及环保照明-户外、灯饰配件及零件、户外照明、贸易服务及刊物、专业及工业照明。另特设名灯荟萃廊。


  五、展会介绍


  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览会是由香港贸易发展局主办,旨在向来自全球的买家展出最新颖的灯饰产品,为各地商家提供优质的贸易平台,促进灯饰领域在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截至2015年,该展已成功举办七届,规模逐年扩大,并与每年十月举行的香港国际灯饰展互为姊妹展,每年为灯饰业买卖双方带来沟通交流、洽谈合作的机会。香港国际灯饰展经过十六年的发展,已经成为亚洲最具规模的业内展览会。


  2015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共1,252家来自不同国家及地区的参展商参展,共接待了约19,137位来自112个国家及地区的优质买家到场参观。


  六、参展费用


  1、展览服务费:2,000元人民币/参展企业


  2、展位费:


  标准摊位A:36,000元人民币


  标准摊位B:38,900元人民币


  名灯荟萃廊专用摊位:51,500元人民币


  展览空地:3,650元人民币/平方米(配置:最少租用面积27平方米,只提供地毯,参展商自建摊位)


  3、角位附加费:


  两面开摊位附加费:摊位总费用的5 %


  三面开摊位附加费:摊位总费用的7.5 %


  4、人员费、展品运输关税及特殊道具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5、对符合条件的参展企业,依照2016年度的扶持标准予以扶持。


  七、注意事项


  请有意参展企业填报《参展申请表》(见附件)报江西省对外贸易促进中心。上报表格请加盖公章,并同时发送传真和电子邮件。


  联系人:余志峰


  电 话:0791-86264560、13979192325


  传 真:0791-86265152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南昌市洪城路8号长青国贸大厦2129室


  邮 编:330026


   附件:2016年香港国际春季灯饰展览会参展申请表


  2015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