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前未达标幼儿园将停止招生 江西将进行一次专项检查
7月30日,江西省教育厅对乐平市幼儿园、南昌吉的堡国际华城幼儿园等5所幼儿园发生的幼儿在幼儿园遭伤害的事件进行了通报。各地将于近期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和清理整顿无证办园行为。对今年8月20日仍未整改到位,存在着安全隐患的幼儿园,将责令其停止招生。
5所幼儿园发生幼儿遭伤害事件被通报
近日,《省委“民生通道”情况专报》反映了近期我省几起幼儿在幼儿园遭伤害的事件:2013年6月,乐平市幼儿园天花板水泥石灰块掉落,导致该园一午休幼儿脸部右颌受伤。2014年4月,南昌吉的堡国际华城幼儿园装修污染,导致部分幼儿陆续出现咳嗽、头晕、皮肤过敏等症状。2014年5月12日,南昌市青山湖区青春家园新一代幼儿园门卫猥亵了该园一女童。目前,涉事门卫已被刑拘。万年县陈营镇石鼓村村民曹慧、黄大雨夫妇利用自家楼房非法无证开办幼儿园,并用电瓶三轮车接送幼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修水县金色摇篮幼儿园办园条件差,园舍低矮、阴暗、潮湿,不通风,幼儿在园吃不饱饭。
8月20日前幼儿园未整改到位将停止招生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和清理整顿无证办园行为。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由审批机关对无证幼儿园下达告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及期限。整改期满后,对整改情况逐一核查。凡达到办园标准且符合幼儿园布点规划的,准予补办审批手续;对今年8月20日仍未整改到位,存在着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责令其停止招生。对在限期内没有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办园条件而继续办园的,要按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强制查封。
为了尽可能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省教育厅要求,入园幼儿原则上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对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由监护人或者其委托的成年人接送,需要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当使用幼儿专用校车。对不符合专用校车标准的校车,自2014年9月1日起一律禁止运载幼儿。(记者廖济堂、实习生蔡攀攀)
来源:中国江西网-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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