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了幼儿园 说好返还的钱却没影 南昌县一开发公司遇尴尬事

29.07.2014  14:39

  按照协议约定,房地产公司通过竞拍取得幼儿园用地所有权,而后在保证幼儿园使用面积的情况下还建一栋教学楼和8套住房,在房地产公司履约后,幼儿园再将土地竞拍款返还给房地产公司。7月28日,南昌县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王先生向本报反映称,现在幼儿园和住房都已交付使用,但是土地竞拍款却没有退还。

  开发商签协议约定建好幼儿园返还土地款

  王先生说,2005年,他竞拍下南昌县莲塘第一幼儿园旁边的一块商业用地,但在向城建部门报建审批手续时,紧邻该地块的幼儿园职工宿舍8户业主提出异议,因为该地块改建后,职工宿舍将无法改建,他们提出要与公司的地块一同改建。而后,经过南昌县政府多位领导协调,最终议定将幼儿园现有的5.1亩土地变更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并挂牌出让,但摘牌单位必须确保返还南昌县第一幼儿园3.75亩净地的使用面积,还建一栋幼儿园教学楼,安置8套教职工住房等条件,而且还要求竞买者须与原土地使用者签定相关协议。

  而后,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竞拍买下了幼儿园5.1亩土地。竞拍前,开发公司与业主单位在竞拍中心签定了一份协议,当时国土、纪检等多部门均有人见证。协议内容为开发公司取得5.1亩土地使用权证后,需在地块上规划建设一座独立占地面积为3.75亩,建筑面积为2829平方米的幼儿园(以竣工后房管局测量面积为准),建设费用由开发公司承担,同时还要按“拆一还一”的原则还建8套职工住房并办理各项权证。约定履行完后,幼儿园要将土地拍卖金全额还给开发公司,才能重新获得新建幼儿园以及8套住房的使用权和所有权。在协议上,南昌县第一幼儿园和南昌县教育体育局均加盖了公章。

  然而现在,公司已经返还幼儿园教学楼并投入使用,8套住房也返还并办理了产权证,可土地拍卖金却迟迟没能返还。

  南昌县教体局称协议有疑点

  对于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协议书,南昌县教育体育局党委委员刘先生表示,根据南昌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领导小组会议纪要显示,开发公司还建的幼儿园教学楼面积应为3439平方米,与现在实际还建的教学楼面积不符;其次会议纪要没有提到要返还土地拍卖金一事,因此协议存在疑点。另外就算要返还土地拍卖金,教育部门也没有资格返还,土地拍卖金的返还主体应为县政府。而且,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还建幼儿园教学楼的时间上也延缓了,导致幼儿园很长时间没有正常教学。

  幼儿园称多次反映此事未能解决

  对此,记者采访了南昌县第一幼儿园的蔡园长。蔡园长表示,协议当初确实是幼儿园和教体局与田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下的,而且县里有多个部门见证,田园公司已经基本上完成协议内容。现幼儿园也已经正常使用,但县政府一直没有返还土地拍卖金,导致田园公司要收回幼儿园的土地使用权。“为此我多次向南昌县教体局反映此情况,一直没能解决,现在幼儿园处于左右为难的状态,一旦开发公司收回房子会影响到幼儿园的教学情况,希望双方能协商解决此事,确保幼儿园的正常教学。”蔡园长说。

  文/江南都市报记者龚汉斌 实习生秦素旭 劳雅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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