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收费公路专项清理 还路于民需要改革的勇气

02.01.2014  16:58

        从昨日零时起,广东省内又有9个普通公路收费站被撤销,4个收费站改为单向收费,两个收费站将进行迁移。广东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已经步入正轨。

        从2012年元月开始,几乎每隔半年便有收费站被撤销或收费公路降低收费标准的消息传出。当年1月8日,广东省一口气取消了109个普通公路项目收费,撤销了41个普通公路收费站,累计减少收费公路里程2664.94公里;去年7月1日,撤销了10个收费站,取消31个项目收费,减少收费公路里程651公里;2014年刚刚开始,9个收费站纳入被撤销之列。酝酿于2011年的《广东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在随后这几年发挥了威力,该方案将8类收费公路列入“坚决撤销”之列。尤其是去年6月公布的《关于加快推进我省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俗称“56号文”,为广东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荡平了一些制度上的障碍。对27个建成通车后由政府还贷转让为经营性公路的项目,统一核定收费期限为20年;对24个按经营性公路立项或在建设期内由政府还贷转为经营性公路的项目,统一核定收费期限为25年。重新核定期限后,从项目建成通车收费之日算起,凡收费超期的,一律终止收费。其中便包括著名的九江大桥,尽管法律规定此类收费公路的收费年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其原获交通部批准的收费期限为30年,也最终在“56号文”的重拳整治下停止收费。

        这些措施都是不容易的进步,省内一些因收费年限过长而备受关注的公路已停止收费。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在收费公路问题上如何协调现行法律与历史遗留一直是没有破局的难题,再加上一些来自体制内的阻力,收费公路常在不明不白地继续收费,而修路欠账便越来越像一个填不满的黑洞。如今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当初交通运输部“以普通公路为主的‘非收费公路体系’将占公路总里程的96%”的表态,起码在广东不是一个画出来的“大饼”。广东交通方面的这些“大动作”,都是政策调整的一个注脚。

        当然,如果说如今广东收费公路的整治已经到位,却不是事实。去年7月,在叫停了一批收费站之后,人们忽然发现列入名单的沙湾大桥仍在继续收费,事后官方解释沙湾大桥只是取消了部分收费项目,由于捆绑了两个以上的收费项目,因此并非全免费。但这条从1988年便开始收费、2000年忽地转为经营性收费的公路显然已经让民意沸腾。随后几天,在各方关注下沙湾大桥开始了无期限的“暂停”收费。这是一个权利觉醒的年代,再拿过去那种“法不溯及既往”的借口来解释延长收费期限的正当性,已经不被民众接受。收费黑洞是一个谁都看得清清楚楚的事实,只是一些人喜欢揣着明白装糊涂。在重拳整治的思路之下,主管部门应该运用更多的政策手段与技巧,让法律设置更加合理合法地“落地”,这是对民众权利的负责,也同样是维护法律正当性的必要。

        在既得利益面前,还路于民都需要改革的勇气,收费公路不应当成为地方政府牟利的手段和与民争利的工具。随着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不断壮大,应当采取措施逐步减少收费公路,使公路回归到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这是还路于民的根本目的所在。    洪 丹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