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丰县“三公”经费“瘦身”近四成

06.11.2014  13:13

    今年以来,广丰县实行“三公”经费季度报告制、“三公”管理暗访巡查制,并在广丰廉政网、“广丰清风”公众微信平台,对违反八项规定的18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

    日前,该县纪委牵头对各单位1至9月“三公”经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经查,全县“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同比缩减37.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较去年同期下降63.67%、公务接待费用下降27.65%、会务费用下降32.31%、普通公务用车购置与运行费用下降25.83%。

    该县在实行招待费、车辆使用费“两费”限额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出台《关于规范“三公”经费管理的具体办法》,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单位及其下属单位控减公务支出负总责,明确“三公”经费控减目标及工作措施;在全市率先建立网上公车查询系统,将各单位公车编制、车辆型号、专职驾驶员等信息发布在广丰廉政网上,供群众查询;实行因公出国(境)纪检监察机关审核备案制度,截至目前,累计拒批外出学习考察3批次。

    为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该县在行政服务中心所有办事窗口安装了视频监控;公安局执法车辆安装了GPS系统;在实行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重大工程项目制度的基础上,成立专项检查组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开展廉政巡查。同时,该县纪委保持作风建设检查常态化,对全县各单位、社区及服务窗口的工作纪律情况,先后开展突击检查8次,并抽调专人组成督查组,实行一月一暗访、一季一巡查,重点检查重大节日期间公款吃喝、公车管理、公款旅游等问题。共开展暗访检查41次,下发督查通报13期。

    该县还在媒体设立作风建设“曝光台”,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机关中存在的“庸懒散拖”现象以及侵害群众利益等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共严肃查处了违反八项规定案件18起,对24名工作失职的干部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朱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