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违法广告歼灭战——青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查处各类虚假违法广告案件372起,虚假违法媒体广告发布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84%……以上数据,是今年1月至7月,山东省青岛市工商局在一场虚假违法广告歼灭战中取得的战果。
该局充分发挥整治虚假违法广告部门牵头作用,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要求,宽严相济,刚柔并施,借势聚力,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战前”动员
今年年初,青岛市工商局将整治医疗服务、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虚假违法广告作为工作重点,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了《青岛市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
4月底,青岛市工商局贯彻全国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制定了《青岛市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5月10日组织召开了由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相关媒体、广告公司参加的全市广告监管会议。
会上,该局有关负责人强调,治理虚假违法广告工作是讲政治、讲大局的需要,是解决当前媒体突出问题的需要,是维护城市文明形象和媒体自身形象的需要,媒体和广告公司要充分认识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社会危害,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先,放弃盲目攀比,不为虚假违法广告推波助澜,主动清除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并要求相关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大查处规范力度。
“战前”动员以后,青岛市工商局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重点工作以及相应举措通过媒体向市民广泛宣传,为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筑牢“防线”
据统计,青岛市各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有80%是通过媒体发布的。为此,该局专门向媒体下发了《关于停止发布国家工商总局和山东省工商局2012年以来公开曝光严重虚假违法广告的通知》,集中走访各主要媒体,引导其严格执行《大众传播媒介广告发布审查规定》,进一步健全广告审查制度和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我们督导媒体严把医药广告审查关,认真做到无广告审批证明的坚决不发布、广告内容与审批内容不一致的坚决不发布。”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该局要求媒体主动填报《山东省媒体单位广告发布审查表》,规范广告审查工作程序和手续,组织各媒体广告审查员参加广告法律法规培训班,有效提升了媒体广告审查水平,筑牢了媒体广告监管防线。
擦亮“眼睛”
广告监测是广告监管工作体系的“眼睛”,擦亮这双“眼睛”,才能及时发现虚假违法广告。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该局为辖区内有电视、广播媒体的9个分(市)局配备了与市局广告监测系统相匹配的监测设备,实现了对市、区两级媒体广告的全覆盖监测。目前,青岛市工商系统共监测26个电视频道、15个广播频道、13个平面媒体及8个门户网站发布的各类广告22万条(次)。对监测发现的虚假违法广告,工商机关及时向相关媒体下达广告监测提醒书以及责令改正通知书。
青岛市工商局还制定了《查处媒体违法广告案件管理办法》,建立案件线索数据库,明确由市局按照媒体广告发布情况进行分流,基层分(市)局负责对违规广告发布媒体实施相应的行政处罚的监管职责,并规定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分(市)局主动提出立案查处同一虚假违法媒体广告的,由最先提交案件线索的分(市)局负责立案查处。这种做法充分调动了基层分(市)局查办案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整合了广告执法力量,提高了监管效能。
瞄准“标靶”
青岛市工商局以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为“标靶”,集中力量查处关系到民生安全的大案要案。
该局以利用媒体、户外广告、印刷品、医药网站发布的各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作为重点整治对象,对屡查屡犯的相关发布单位,依法予以严肃查处。该局通过开展整治行动,媒体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受到各界一致好评。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是一场持久战。”该局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其他地区媒体广告监管经验,探索媒体广告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促进广告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