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下月起启用租赁网上备案证明

14.02.2014  13:11

      记者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了解到,3月1日起,凡需要持《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前往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资格审批、证照领取手续的情形,租赁当事人可在市、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房屋所在地的街道、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网上备案。

  市、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和街道、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受理、核对相关资料、完成备案手续后,出具并打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并加盖备案专用章交还租赁当事人。

  房屋租赁管理机构为《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提供真伪查验服务。租赁当事人或第三方机构可以通过市国土房管局门户网站或阳光家缘网站上查验该证明的真伪。由于该证明具有时效性,如果出现《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与网站显示信息不一致的情况,以网站显示的信息为准。

  而凡是无需持《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办理其他行政审批、证照领取手续的情形,租赁当事人可通过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中介机构申请办理网上备案。

  房地产中介机构现场协助当事人办理网上备案后,应将网备系统自动生成的回执号告知租赁当事人。租赁当事人可用回执号登录市国土房管局门户网站或阳光家缘网站,查询租赁备案状态。(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