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去年公共财政收入增10.8%

09.01.2014  13:30

  76.2%的支出用于民生和各项社会公共事业

  昨日,广州市财政局发布2013年公共财政收入情况,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40.5亿元,同比增长10.8%,完成年度预算的104.5%。全年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用于民生和各项社会公共事业支出462.2亿元,占市本级支出的76.2%。

  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剔除营改增因素后可比增长14.9%;其中市本级收入484.7亿元,同比增长8.7%,完成年度预算的102.3%,剔除营改增因素后可比增长11.4%。税收收入904.7亿元,占财政收入的79.3%。2013年广州共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11项,降低收费标准1项,年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约1.7亿元。

  政府性债务一直是外界关注热点。市财政局表示,广州市去年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收支计划审批管理,对举债范围、报批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首次将市本级政府举债和债务偿还计划报送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向社会公布,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一个将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计划提交市人大审议并对外公布的城市。合理安排偿债资金,确保政府性债务按时归还,使市政府性债务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并制订债务化解方案,争取2016年底实现存量债务余额较大幅度下降。

  此外,广州“三公”经费公开领跑全国,成为全国首个实现三级政府“三公”经费信息全面公开的城市。  (记者何颖思 通讯员穗才萱) (中新网江西新闻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