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小官大贪” 最贪“苍蝇”鲸吞近四亿元

21.07.2015  12:01

  中新社广州7月20日电 (记者 王华)广州市纪委20日通报,2014年至今约一年半时间里,共查处“小官大贪”案件57件,其中,最贪“苍蝇”鲸吞近4亿元人民币。

  2014年以来,广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共立案查处科级及以下、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小官大贪”案件57件,占贪贿案件总数的10.8%。

  广州市纪委新闻发言人蔡鹏浩称,广州也存在“小官大贪”现象,从查处情况分析,多数“小官”虽级别不高,但权力不小,利用影响控规调整、土地开发、拆迁补偿等职权,通过长期、多次蚕食方式聚敛巨额非法财富,由“小贪”逐步演变成“大贪”。其中最典型案件莫过于张新华案与黄华辉案。

  经查明,原广州市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总经理张新华,在任职期间通过转让国有土地、房产,收受贿赂人民币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贪污约2.85亿元,涉案总金额近4亿元,创下广州市公职人员贪腐的最高纪录,被称为“广州第一贪”。原市土地开发中心干部黄华辉利用职务之便受贿8900多万元,大部分赃款是在担任科级职务时收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