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广昌一辅警擅为他人处理车辆违法被开除 三名领导被处分
31.10.2014 11:37
本文来源: 江西电视台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10月30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10月30日,抚州广昌通报一起干部失职典型案件,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辅警擅自为人处理车辆违法被开除,大队三名领导工作失职受处分。
据通报,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辅警袁蓉婷(已被开除)根据“黄牛”赖东华的请托,擅自利用龚伟平(不知情)的驾驶证信息为南昌江轮旅游事业有限公司的赣AB5222大客车处理了两条违法记录(扣九分)。其后,当事人龚伟平举报此事。
对此,吴惠琴同志作为县交警大队财务科指导员,分管指挥中心违法处理窗口工作,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能,工作失职,对此应负直接责任。刘文生同志作为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指挥中心主任,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能,工作失职,对此应负直接责任。游敏龙同志作为广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教导员,分管指挥中心工作,没有履行好监管职能,工作失职,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为严肃党纪,广昌县纪委决定给予吴惠琴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刘文生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游敏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并强调,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务必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绝不能因工作失职损害群众利益,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
本文来源: 江西电视台
31.10.2014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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