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三人协商纠纷时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被处罚

13.03.2014  12:31

     广昌:口无遮拦本是调解变武斗 有话好说大事化小才会了

    三人协商纠纷时一言不合大打出手被处罚

    应邀去帮当事人双方调解纠纷,谁知在调解过程中言语不和竟和当事人一方大打出手,结果是一方被罚款一方被拘留。12日记者从广昌警方处获悉,该纠纷已调解成功。

    2月7日,广昌县某乡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村民刘某驾驶摩托车时和骑电动车的王某相撞,结果王某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双方家属多次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均未能达成一致。刘某家属找到同村“能人”周某,邀请他来做中间人进行调解。3月7日晚7时许,王某的家人风某、明某找到周某协商赔偿事宜,但周某说话口无遮拦,说风某和明某两人不管用,不如回去。这下可把风某和明某惹火了,两人就和周某吵了起来,最终双方动起手来。民警赶到现场,将双方带回派出所处理。最终,风某、明某因殴打他人被处以治安拘留,周某被处以治安罚款。

    民警组织王某家属和刘某就事故赔偿进行了调解。经过3天的艰苦工作,3月12日上午,双方终于达成了协议,刘某一次性支付王某家属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20万元。(来源:江南都市报 曾润华、记者舒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