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出台通告加强畜禽屠宰管理

21.09.2015  20:47
畜禽屠宰管理通告

  为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畜禽肉产品质量安全,近日,广昌县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畜禽屠宰管理的通告》,重点从四个方面加强畜禽屠宰监管:

  一是严禁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以外的场所屠宰生猪。

  二是严禁对畜禽及其产品添加“瘦肉精”、注水或注入其它物质。

  三是严禁出售、收购、运输、经营、加工病死动物。

  四是保障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活动。

  对违反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处以没收生产工具、设备、产品、非法所得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公布了举报电话,诚请社会各界对不法行为进行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