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昌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新模式

05.03.2015  15:55

抚州市广昌县检察院2014年以来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针对未检工作复杂性的特点,建立了“三书一仪式”制度,整合社会各界的力量,充分发挥说理帮教作用,帮助涉罪青少年认清自己的行为,筑起预防再次犯罪的“防洪堤”,开启失足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的大门。

据悉,该院创建了“未检三书”,整合力量促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迷途知返。发出《致迷途少年父母告诫书》,以修缮涉案未成年人和父母的关系,在家庭中营造出和谐的亲子氛围,以便发挥家庭教育的积极作用;同时,发出《致社区(学校)帮教建议书》,针对未成年犯涉案问题、家庭背景和身心特点,与社区(学校)做好对接,提出帮教的建议,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回归社会;此外,发出《致迷途少年寄语书》,使涉罪未成年人持续地感受到法治温情、社会温暖,延伸帮教效果。

该院还开展不起诉教育仪式。为提升未成年人不起诉宣告的严肃性和司法性,增强感化效果,预防再次犯罪,该院举办不起诉教育仪式。在仪式中,由案件承办人宣读不起诉决定书,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训诫,帮助其深入剖析犯罪行为的性质,并阐明作出不起诉的理由,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构成犯罪,不起诉是法律及检察机关给予其改过自新的一次机会。此外,案件承办人在举行仪式中还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辅导,从最大程度上开导涉罪未成年人,鼓励其放下包袱,帮助其走出心理阴影,学会珍惜和感恩,更好地回归社会。 (陈蕾 赵敏)

供稿:抚州市广昌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