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广昌县环保局组织县农业局等部门,对位于广昌县中坊水库禁养区域内3家大型养猪厂进行联合执法,强行拆除。
根据省、市、县要求,广昌县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大排查专项行动,组织环境监察人员对全县环境保护执法大检查。其中发现3家大型养猪厂都未按规定依法办理环境影响评价书,擅自非法养殖,养殖废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入中坊水库河道内。4月15日,县环保局监察人员依法责令3家大型养猪厂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并报送县政府责令关闭。
广昌县环保局依法关闭三家养猪厂 -
南昌20:06 20.05.2015 环境保护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