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坚持“四个明确”监管印刷复制业

28.12.2015  11:45

 

为维护良好的文化安全环境和印刷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阻断非法出版物的印制渠道,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既主动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又加强印刷复制业监管,通过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印刷复制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不承印有关反动、淫秽、迷信、暴力、恐怖等内容的印刷品。检查中坚持“四个明确”。

一是检查的方法明确。检查组采取突击检查和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不提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接进车间,看制度、查台账、核单据、问情况。

二是检查的重点对象明确。将出版物印刷企业、厂址较为偏僻的印刷复制企业、小型民营印刷复制企业三类企业列为检查重点。

三是检查的内容明确。把印刷企业的承印验证制度落实情况、超范围经营出版物的情况、印制重大选题出版物情况和光盘复制企业的光盘模具蚀刻来源识别码以及报送样盘情况列为重点检查内容。

四是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方式明确。对检查中发现的轻微违规行为,通过约谈、教育的方式进行“纠正”;对较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现场取证、查明案情,规定时限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对严重违法违规构成刑事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办,并在移交时同步吊销许可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