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正式下文通知 “劣迹艺人”作品遭禁播

09.10.2014  19:26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一份红头文件昨日在网上曝光,该文件于国庆长假前正式下发,要求对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广告等暂时停播。停播媒介包括大小荧屏和视频网站。从建议“慎用”到要求“禁播”,总局对劣迹艺人惩处力度加重。不过,这份被媒体称为“劣迹令”的文件并没有规定禁播期限,也没有具体说明对今后新加入“劣迹”名单的艺人一律按此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