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已掌握广电领域腐败惯用手法和潜规则

08.03.2015  21:33

   昨天,中央纪委驻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组长李秋芳在做客中纪委网站接受访谈时透露,派驻纪检组去年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大关键领域腐败的常规表现、惯用手法,进行了探底调研,特别是一些行业“潜规则”。今年,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深化工作,并将要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规定》。

  影视剧购销等容易滋生腐败

  李秋芳指出,督责、查责、问责是派驻机构的主要责任。多年来,驻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纪检组总结出了几个基本方法:一个就是“日常观察”。另外一种方法为“巡视监督”。派驻纪检组开展了自主监督并起草了党组巡视办法,从实际出发,列出驻在单位需要巡视的关键内容。“比如,影视剧购销、大型节目演出、设备采购、卫星节目落地等,是派驻机构要特别关注的事项,也是容易滋生腐败的部位。对此,主要是通过巡视监督来予以防范。”李秋芳说。

  李秋芳介绍,派驻纪检组去年已开始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大关键领域进行探底调研,了解其中腐败的常规表现、惯用手法,特别要了解它的潜规则。值得注意的是,对一些关键领域比如影视剧购销、大型节目,有些单位的设备采购多是单一来源,有些不进行招投标程序,可能会有一定的风险。此外,还有广告经营、新闻采编,海外台站等领域也将加大力度。

  去年追责49人近5年来最多

  去年,专项监督特别监督了一些重要的、大型的专项资金。将之进行分类,通过专项监督,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并对49人进行了追责,达到了5年来的最高纪录。

  李秋芳称,今年将把专项检查的重点放在曾经管理比较松散的社团,因发现社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如机关和事业单位。今年将对社团执行八项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通过探底调研找到腐败风险点,进行制度建设堵塞监管漏洞。今年的重点就是要推动一部分治理的制度出台,而解决“不能腐”的问题。

  今年专门制定廉洁从业规定

  李秋芳提到,今年,还要专门制定《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从业人员廉洁行为规定》,同时发动社团,订立从业人员《自律公约》。通过硬性约束和自律,两者结合来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行业发展环境。

  此外,目前,纪检组还正在推进电子政务,把行政审批、许可、监管事项和电子监管有机结合,要求前台运作的所有事项后台都要看到,以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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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内对“潜规则”讳莫如深

  京华时报讯(记者赵楠楠侯艳)昨天,针对李秋芳指出的影视行业、演出市场等存在“潜规则”腐败等问题,记者试图对部分地方卫视、影视公司和演出公司进行采访,但都遭到了拒绝。相关负责人均表示“不便回应”。一名业内知情人士指出,真正能够接触到“潜规则”的人其实很少,除非这人真是不想干了或者已经离开了这个行业,不然肯定不会愿意透露其中的细节,因为说了“就等于把自己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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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多名广电系统人员被查

  近年来,影视行业乱象多早就饱受诟病,如大量不规范操作推高演员片酬导致风险加大;影视购销中的贪污与腐败让市场无法形成良性竞争;而收视率造假更让制作机构失去风向标。

  从广电系统“落马”的众多官员中,也能看出行业潜规则颇多。2014年5月间,有媒体曝出,时任央视财经频道总监郭振玺因涉嫌受贿被吉林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之后财经频道已有8人被带走调查,上至总监、副总监,下至制片人、主持人、编导。包括副总监李勇、制片人田立勇、节目主持人芮成钢等。

  此外,地方台“落马”的相关人员也不在少数,如去年10月,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今年1月,安徽广播电视台服务中心原主任宋晓峰(正处级)因涉嫌受贿被逮捕。截至目前,安徽广电系统已有6人落马。去年6月,河南省纪委通报,河南广电系统,两名处级官员被调查。去年12月,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秦淮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南京广电集团影视剧部原主任兼江苏城市联合电视传媒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于勇,以涉嫌受贿罪予以逮捕。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还曝出广电总局一电视剧审查员,在负责电视剧审批工作期间,帮助多部电视剧通过审核,借此受贿30余万元。经法院判决,该审查员因犯受贿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据检方介绍,2003年7月起,李宁在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审查处担任副调研员,负责电视剧的审查工作。

  特别是去年11月,中央巡视组对上海进行巡视后,在巡视意见反馈中,特别提出了文广系统有的单位存在利益输送等问题,建议对文广系统国资国企和全市国有出资的民办非企单位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