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庐山区公安全警回访机制提升队伍形象

24.12.2014  19:55

为扎实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提升基层警务监督工作的及时性、针对性、有效性,迅速发现和整改派出所在执法过程中的不足,今年以来,九江庐山区警方采取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量化考核的方法,在分局各派出所推行警务工作全面回访制度,有效促使了民警执法理念、执法方式的进一步提高,大幅度提升了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

一、建立全警回访工作形式。分局要求各派出所将警务回访工作作为今年基层公安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置于突出位置重点抓,重点管,并确定由各所教导员主抓这项工作。通过层层分解任务目标,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强力推进措施落实。各所改变过去由领导单一回访、110警情单警回访为全警全警务全面回访,并将回访工作由原来的突出检查变为常态长效回访。

二、推行监督整改工作模式。各所每周召开一次警务回访工作会议,对群众提出的意见,逐一查找问题原因,研究改进措施,提出整改意见,并在所务会上向全体民警通报。所领导对群众回复“不满意”警情坚持做到每警必查,每警必改。对于经调查确属民警工作疏漏的,责令当事民警在整改的情况下作出书面检查。对由于民警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的群众不满意,则视情做出所务会议深刻检查、警示单及提请分局进一步处理。警务回访开展以来,各派出所先后有5名民警进行了书面检查,对3名民警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对1名民警进行了警示。

三、实行每月绩效考核制度。为保证回访工作的切实贯彻执行,分局专门制定了《警务回访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将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纳入群众创新工作的一部分每月对民警进行考评。对每月排名末位的民警,由其在月例会上向全所民警作出情况说明;对连续排名靠后的民警,则由分管所领导负责包干共同整改;对在年度总排名在末位的,则对其全年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评先创优资格,并提请分局进一步处理。与此同时,在警务工作中,群众满意度高,切实全心为民服务的民警,派出所在表彰奖励、评先创优、提拔重用等方面都将优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