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下月实施新规 住房应急维修可不经2/3以上业主同意

03.04.2015  11:13

  本报南昌讯 信息日报记者秦谦报道:房子严重渗水、电梯坏了、地下室积水、房子开裂或倾斜……住房出现类似情况,想要使用维修基金,目前得2/3以上业主同意。不过,从5月1日起就不需要了。2日,南昌市房管局公布《南昌市城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操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明确,房屋出现电梯、二次供水、消防、渗水、外墙脱落等情况的,可申请使用应急维修资金,经核查属实,不需经2/3以上业主同意。房管部门接到申请,2个工作日作出批准与否决定。

  新规

  应急维修不须2/3业主同意

  根据《细则》,影响房屋安全使用的六种应急情况,可以采取应急维修。六种情形经核查属实,确需使用住宅维修资金进行应急维修,可不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