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为应聘操盘手持刀抢劫 庭审称炒亏就自杀
张某在法庭上否认指控,称自己不构成抢劫罪 摄/法制晚报记者 唐宁
法制晚报讯(记者 唐宁)应聘操盘手,需要自己拿钱先炒赢才能被投资公司聘用,读研究生的张某没钱,就找朝阳区某投资公司负责人李某借款80万,被拒后张某持刀逼迫李某“借钱”。僵持几小时后,李某喊来工作人员一起将其制服。今天上午,张某因涉嫌抢劫罪在朝阳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2015年2月27日下午5时许,张某携带预先准备好的刀具,在朝阳区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办公室内,采用持刀威胁的暴力手段,强行向被害人李某索要80万用于外汇交易,并造成李某轻微伤。后张某被当场抓获归案。检方认为,鉴于张某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上午9时45分,身穿花白T恤,下穿灰色短裤的张某被带进法庭。记者了解到,张某研究生快要毕业了。
由于张某没有聘请律师,因此法庭给了张某自行辩护的权利。但当法庭让张某为自己辩护时,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当法官询问其什么时间作的案时,张某才声音微颤地小声道出一声:“27号。”
据张某供述,他原先是北京某研究生院的一名学习水文及水资源专业的研究生,今天2月27日下午,他来朝阳区某投资公司,想通过该公司的交易平台炒外汇。
张某说,他虽然没工作,没经验,也没经过培训,“但很会炒外汇,而且炒得很厉害。”
公诉人询问其事发当天为什么携带管制刀具时,张某低头沉默不语。在其沉默5分钟后,法庭再三提醒其回答问题,张某才说,他当时只是把刀放在李某面前而已,并没有把刀架在李某的脖子上。
“我觉得这笔交易能挣钱,所以当投资人不同意借给我这80万时,我确实想胁迫他一下,如果炒赢了,自然好,如果没炒赢,亏损了我就自缢。如果我坐牢了,就让父母帮我赔钱。李某脖子上的刀痕并非我划伤的,事发后我没有逃跑,而是在原地等待公安机关。”张某说。
张某说,他研究生没毕业就不想念了,退了学曾经到该公司听课。
根据张某在警方的供述,他想到该公司应聘操盘手,但操盘手必须要先自己拿钱炒汇赢利才能被录取。他没钱就没被录取,于是跑到该公司跟负责人李某借钱,被拒后掏刀威胁。
庭审时,张某否认指控,他认为自己不构成抢劫罪,他申请鉴定受害人李某脖子上的伤痕。
检方认为,张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但因抢劫未遂,可从轻处罚,建议量刑在6年到8年。
证人证言 陌生人开口借80万炒汇 拒绝被刀扎
李某在公安机关的证言称,事发当天,张某跑到该公司称要商谈投资的事,“虽然没有预约,我还是让他进了我的办公室。进门后,他就跟我说要借80万现金。我问他借钱干什么用,他说炒外汇,美元兑日元近期会有一波大的攻势,如果投资会很赚钱。他还说2013年曾到我们公司听过我讲课。”
李某说,他不认识张某,随后查询该公司应聘信息,也没有张某的信息。他因此拒绝了张某的请求,不想张某拿刀戳向他的脖子,现在他脖子上的伤痕全是张某用刀划伤的。
截至记者发稿,庭审仍在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