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废除“破案率”等指标防止冤假错案

13.11.2013  12:58

  本报讯(张玉甫 记者韩俊杰)“严禁下达‘刑事拘留数’、‘发案数’、‘破案率’、‘退查率’等不科学、不合理考评指标,不得以破案率、批捕数、起诉数、退查率等指标搞排名通报……”日前,河南省公安厅出台规范调查取证、落实执法责任终身制等十项措施,加强、改进刑事执法工作,防止冤假错案发生。

  据了解,为防止民警因办案指标和“限时破案”压力而刑讯逼供、办错案、办假案,废除了“破案率”等指标后,执法质量的考评结果将在今后考核、排名中得到强化,一旦考评年度内发生冤假错案,该单位将直接被评定为执法质量不达标。

  措施中还要求,规范调查取证工作,对所有刑事案件的现场均要进行现场勘查,对刑事案件讯(询)问同步录音录像,准确固定言辞证据,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前,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证明力进行严格审查,依法排除非法证据,补强合法证据。

  根据措施,下一步将强力推行网上执法办案,所有案件一律实行网上流转,确保每个环节都能进行实时、全面监督和考核。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议案,对命案、重大系列刑事案件、有广泛社会影响的刑事案件,省辖市公安局主管副局长必须亲自审阅案件卷宗,入室盗窃案件及其他重大刑事案件,县级公安机关主管领导必须审阅案件卷宗,并书写阅卷笔录及意见。

  同时,措施提出,下一步将为河南省内一线出警民警、执勤民警全部配备现场执法记录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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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熊灵 通讯员 曾志明 谢建春 政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