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规划建设370座汽车加气站

23.02.2017  12:13
  2月2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制定《江西省“十三五”天然气发展规划》(简称《规划》),提出力争到2020年,实现“气化江西、县县通气”,长输管道天然气覆盖所有县(市、区),长输管道里程突破5000公里。

   力争2020年储气能力达到2亿立方米  

  《规划》中明确,我省将实现“气化江西、县县通气”,力争到2020年,长输管道天然气覆盖所有县(市、区)。全省天然气利用总量65亿立方米,占全省能源消费比重8%。

  我省将以南昌为中心,形成“南北贯通、东西相连、多气源互补”的天然气管网和利用格局。力争到2020年,形成以“三横一纵”国家输气管网和“环鄱阳湖”省级输气管网为主骨架的天然气输送网络,全省长输管道里程突破5000公里。所有县(市、区)建成天然气管网及其配套储气设施,全省汽车、船舶加气站总数分别达到430座和25座。

  同时,我省将积极推进省级天然气管道建设,对接国家天然气长输管道和省内下游城市天然气管道(门站)。依托“环鄱阳湖”省级管网构建“北部双环网”,依托西二线、西三线和省级管网构建“南部双环网”,在宜黄、南丰等地实现省网一、二期工程互联互通,进一步完善和巩固天然气输气网架,增强天然气调配和供应保障能力。依托樟树盐穴地质条件,规划建设1座地下储气库,与省级天然气长输管道相连,力争2020年储气能力达到2亿立方米。

   全省规划建设370座汽车加气站  

  按照《规划》,规划期内,我省所有县(市、区)建成天然气管网并用上长输管道天然气,在确保安全建设的前提下,做到城网对接工程与长输管道同步实施、同步对接、同步供气;根据城镇地理位置及用气需求情况,主要考虑在管道近期不易到达且用气量较大的城镇,以及需要液化天然气(LNG)作为应急调峰储备气源的城镇,规划建设液化天然气(LNG)气化站;各县级以上城市必须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平均3天需求量的应急储气能力,重点确保民生用气安全稳定。

  据悉,为防止汽车加气站“与民争气”,我省禁止建设串接在居民生活用气管网上的CNG标准站,严格控制CNG标准站建设。“十三五”期间,在南昌市适时开展试点CNG标准站建设,并因地制宜地推动LNG汽车加气站、L-CNG汽车加气站、CNG汽车加气子站建设。城市LNG汽车加气站应优先选择靠近国道、省道、城市车辆流向合理、出入方便,并与客运车站、公交停车场、物流中心、厂矿等LNG需求较集中的区域设置。至2020年底,全省城市范围内规划建设汽车加气站370座,其中LNG汽车加气站200座。

   规划建设30对高速公路LNG汽车加气站  

  此外,为方便省内交通出行,结合全省高速公路及其服务区建设情况,原则上按每间隔150-200公里的服务区内设一对LNG汽车加气站,规划建设高速公路LNG汽车加气站30对。结合全省水上服务区建设和规划的情况,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规划建设25座LNG船舶加气站。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开展江西水运行业应用LNG发展研究工作,积极鼓励并有效推动新增和在营运船舶应用LNG动力系统,重点对河流湖泊水域内1000吨级以上的散货运输船、集装箱船、采砂船、运砂船等在营运船舶进行“柴油/LNG”双燃料动力改造或系统整体更新,重点以污染严重、能源消耗量大的工程船为突破口,通过工程船带动运输船,逐步推广LNG利用。(记者 刘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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