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康复处迅速组织学习《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

07.03.2017  03:02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了第67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简称《条例》)。为全面、准确地把握文件精神,2月28日下午,省残联康复处迅速召开专题学习会议,组织全处人员集中学习和讨论《条例》内容,邹晓辉副理事长出席学习会。会上全文学习了《条例》,全文共6章36条,包括总则、残疾预防、康复服务、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内容,首次以法规的形式明确了国家、社会、公民在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中的责任,从制度层面对完善预防机制、提升康复能力予以推动。

邹晓辉副理事长就贯彻落实《条例》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残疾预防与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严格执行本《条例》,依法保障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二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条例》,全面吃透《条例》的主旨和内容,重点理清残联的工作内容与职责,落实政府保障责任;三是要结合全省残疾人康复工作实际,抓好总体规划,突出重点,积极争取财政经费保障与支持,推动更多残疾人康复保障政策的出台,为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四是要加大《条例》的宣传力度,扩大《条例》的社会知晓面和普法覆盖面,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支持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风尚。